近日,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陷入申報政治獻金不實的爭議,引發各界關注。例如木可公關公司收取1300萬名義有疑慮的費用,尼奧、時樂兩家公司則否認經手916萬元的發票。民眾黨目前認定,糾紛源自「會計師自行調節帳目」。為了看懂爭議,就讓本文用律師角度,帶你了解政治獻金的申報流程,與會計師簽證的實務SOP。
近日,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爆出:總統選舉期間,有多筆政治獻金申報不實的疑慮。
尤其,政治獻金的支出中有高達1300萬元,疑似流入由團隊關係人開立的「木可公關有限公司」。
爾後,事情越演越烈,承辦過民眾黨造勢活動的尼奧、時樂兩家公司也都發出聲明:柯文哲申報政治獻金之際,固然提及了兩家公司名義共916萬元的發票,但自己根本未經手那些部分。
這就奇妙了,如果從來沒開過的發票,到底記帳時怎麼就變成了競選支出呢?競選團隊聲稱,這都是會計師「自行調節帳務」所致,簽證會計師也隨即反擊。
以下就讓律師帶你來看門道。
《政治獻金法》規定的申報流程
選舉大小事都得花錢,廣告看板要錢、印傳單要錢、製作紀念品小物也要錢,而候選人的錢從哪裡來?
除了政黨的奧援,最重要就是支持者的捐款。但不能否認,選民總會質疑:捐款的流向是不是真的用在選舉,還是候選人也會撈一手?
如果看不到捐款的人是誰,會不會有人捐得多,就能大幅影響候選人的未來決策?
於是在2004年,我們制定了《政治獻金法》,除規定候選人必須向監察院申報相關資料,收入跟支出還必須作成「會計報告書」,由會計師簽證確認內容都是真的。
監察院也會把會計報告書的內容公開在網路上,讓大眾檢視,讓候選人負起政治責任。
監察院的申報系統,會自動產出捐贈收據,並要求逐筆收支都必須登錄在系統上,供民眾檢視;如果讀者有興趣,也可以在監察院的公開查閱平臺上,查閱各方候選人的種種訊息。
另外,為避免候選人利用選舉之名,把用不完的捐贈放到自己帳戶。《政治獻金法》第23條第1項規定,款項只能用在「當選後的公務、捐贈給所屬政黨、公益團體,或再次參加公職人員選舉」之用。
如果4年內還沒有使用完,就要繳給國庫。
沒開出的發票,為何會變成支出?
這次民眾黨的獻金爭議及後續說明的記者會一出,不少會計師都炸鍋了,畢竟會計師的工作之一,正是簽名認證報表的真實。
現在公親變事主,當然讓人覺得有減損專業的疑慮。
理論上,在編製會計報表的過程中,一定是先有日常記帳,而日常記帳則必須仰賴記帳時取得的發票或收據(在會計上稱為原始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