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注意6000元飛了!科技執法增至22處「抓3大違規」,地點路段曝光

2024-09-24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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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113年補助雲林建置4處「路口多功能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設備」,11月1日正式執法取締,科技執法從原先18處增至22處。(示意圖/取自freepik)

行政院113年補助雲林建置4處「路口多功能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設備」,11月1日正式執法取締,科技執法從原先18處增至22處。(示意圖/取自freepik)

為防制交通事故及讓車輛行經路口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行政院113年補助雲林建置4處「路口多功能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設備」,11月1日正式執法取締,科技執法從原先18處增至22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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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科技執法增至22處「抓3大違規」

雲林縣警察局今(24)日發布新聞稿表示,新設4處路口科技執法設備地點在北港鎮台19線與民生路口(北港國中旁)、虎尾鎮工專路與四維街口、莿桐鄉台1丁線中正路與農校路口及斗六市西平路與正心路口。

各路口分別可偵測多種違規項目,包含路口未停讓行人、闖紅燈及超速等,其中北港鎮台19線與民生路口及虎尾鎮工專路與四維街口以路口未停讓行人及闖紅燈為主。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另外,為防制超速行駛違規,近日於元長鄉台19線56K+190(信吉加油站旁)、水林鄉縣道156線1.7K共2處設置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

警方表示,「路口多功能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設備」與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合計新設6處,將展開為期1個月宣導期,於11月1日正式執法取締。

縣警察局交通隊指出,透過科技執法設備可減少警力消耗,強化「闖紅燈、超速及車不讓行人」等違規進行取締,盼民眾養成遵守交通法規良好習慣,減少交通事故發生。

責任編輯/梁溶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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