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於去年修正,針對汽機車嚴重超速加重處罰。而目前最新統計發現,北市今年1月1日至10月11日止已經取締超過萬件超速案,其中又以堤外便道、環河南路為超速的取締熱點。
嚴重超速暴增162%「最高罰3萬6」
根據台北市萬華分局統計,今年1月1日至10月11日止,一共取締超速10971件,比去年同期的9438件多出1533件,增幅16.24%。其中,嚴重超速佔168件,比去年同期64件多出104件,增幅高達162.5%。
而根據這些超速取締案得知,最常被取締超速的熱點就在堤外便道及環河南路。萬華分局提醒,交通條例修正後,汽機車嚴重超速最高可罰3萬6000元罰鍰,並吊扣該牌照6個月。
另外,若是違規地點相距6公里以上、違規時間相隔6分鐘以上或行駛經過一個路口以上,就可以連續舉發,因此警方呼籲駕駛務必遵守速限避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