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工作的一名印尼籍女移工去(2023)年受僱照顧同鄉友人的1歲兒子,然而她卻因不滿小孩哭鬧而情緒失控,多次毆打並搖晃男童,導致男童出血及骨折,最終昏迷不治。不料,這名女移工還辯稱男童是跌倒所致,更不滿判決上訴至三審;最高法院駁回其上訴,女移工遭判處12年有期徒刑定讞。
又有保姆虐童致死!女移工還辯「是他自己跌倒」
判決指出,印尼籍的Fatimah(法堤瑪,化名)女移工去年2月間,以每月1.2萬元的酬勞受僱照顧同鄉友人的1歲兒子,怎料她因不滿小孩哭鬧,多次徒手或以塑膠棒毆打男童的身體和四肢,甚至用力搖晃男童頭部,導致其身體多處出血及骨折。
男童同年2月7日上午陷入昏迷,然而法堤瑪並未立即就醫,直到其男友晚上返家發現異狀,才緊急將男童送醫,但到院時男童已無呼吸心跳。
不料,法堤瑪到案後還辯稱自己從未用力搖晃男童,或是故意推男童撞地板、持硬物毆打男童頭部,稱男童是在浴室跌倒,是她用印尼傳統的紅蔥頭替男童刮痧、按摩,才會在男童身上留下瘀傷。
一審台中地方法院認為,法堤瑪推卸責任,犯後態度難認良好,且未與男童家屬和解或賠償,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6月,並於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
法堤瑪不滿判決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台中高分院審理,二審認為,考量法堤瑪在審理時認罪,且在台期間無其他犯罪紀錄,因此撤銷原判,改判處12年徒刑。法堤瑪仍不服判決,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量刑妥適,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