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空氣品質,環境部今年5月修訂「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不過,28日再度公告修正草案,宣布汽機車若排放空污超過標準,且未定期檢驗進入學校周邊,將提高罰鍰1.5倍,從500元變750元,如果駕駛重複違規也按次開罰,例如一年內第一次違規,將開罰500元、第二次則開罰1000元。
1000元直接飛了!新交通規定加重裁罰1.5倍
環境部日前曾擬定「移動汙染源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裁罰準則」,針對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的汽、機車等移動汙染源,在通過修正草案後,若進入畫為空氣品質維護區的學校周圍,沒有定期檢驗排氣,將會加重罰鍰1.5倍,等於將原處分金額提高至750元。
環境部進一步指出,機車排氣檢驗不合格,原開罰1500至6000元,變成2250至9000元;小型車原罰3000至1萬2000元,變為4500至1萬8000元;大型車原罰5000至2萬,也變為7500至3萬;針對重複違規行為也按次開罰,只要在一年內第一次違規,將開罰500元、第二次則開罰1000元。
資料來源:《環境部》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