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下稱微電車)自11月30日起,必須依法懸掛車牌及投保強制險才可合法上路,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台東監理站提醒,如果未依法領牌、懸掛他車牌照或未懸掛牌照停車,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規定,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並將車輛當場移置保管;若擅自改裝或變更車輛規格,罰責更重,最高可處5400元的罰鍰。此外,該如何分辨微電車與電動輔助自行車,可靠外觀、動力、速率、車重來辨別。
高雄區監理所提醒,為期2年的領牌寬限期即將結束,自11月30日起,微電車必須依法懸掛車牌及投保強制險方可上路,違者將開罰,並移置保管車輛。台東監理站則指出,屆時將聯合警方在微電車出現的熱點與時段,展開密集性攔查,對違規未領牌車輛將予以舉發,呼籲車主切勿拖延。
若違規停放車輛或行駛於人行道,罰鍰300元至1200元;未配戴合格安全帽或違規載人罰鍰300元;若擅自改裝或變更車輛規格的罰則更重,處1800元至5400元的罰鍰。
微電車申請掛牌3步驟
1.向購買經銷商「申請出廠證」。
2.投保強制險,與汽機車投保的管道相同。
3.前往監理單位進行「實車查核、登記、掛牌」。
微電車辦理領牌應備文件
1.備國民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正本。
2.印章。
3.出廠證明(若無出廠證明可向原購買微電車經銷商通知製造廠出具證明,若原購買經銷商或製造廠歇業,可就近洽詢台東市南華車業行、立健企業社、世協企業社等3間店家協助)。
4.統一發票(若遺失,可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
5.有效期30天以上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
完成上述步驟後,車輛需通過實車查核,確認車架號碼、來歷憑證與車輛型式、速度等安全標準相符,才能核發車牌。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局》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