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訂立遺囑內容
遺囑的內容可以針對資產、心願、醫療方式、人生畢業典禮作為交代。
1.資產想如何分配
資產包含銀行賬戶、證券戶、個人收藏、不動產、人壽保險等。有什麼、想給誰?單身者通常沒有配偶或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也不一定比較長壽,因此需要明確指定遺產的「繼承人」。
2.有什麼掛心的人事物要處理或照顧
特定人或寵物的照顧與安排、特定物品的處理或情感物品的贈與。單身者若沒有其他親屬,可能會選擇將財產遺贈給特定的朋友、慈善機構或其他組織。但訂立時條件與用語需要注意,今年即發生一件單身者立了遺囑卻收歸國庫的案例,只因遺囑中他提到在自己發生「意外身故時」將所有遺產給與A朋友繼承;但他卻死於疾病非意外,所以遺產最終收歸國庫。
3.碰到不能意識決定時的醫療選擇與照護
單身者可以透過預立醫療向親人提供明確的指示,表達醫療處置的決策,也降低他們需要決定的心理負擔。也可以預先訂立意定監護,事先安排自己不能意識時的特定人處理。
4.最終葬禮與安葬處所的期待與安排
單身者的遺囑中需要選擇「遺囑執行人」,他將可以協助單身者去世後執行遺囑的內容,包含想如何告別與最終的居住所。
5.相關的數字資產
像是金融機構帳戶密碼、社交軟體帳號與密碼(例如:手機、電子郵件、FB……等。),這些都是遺囑執行人在協助我們處理遺囑內容、申報遺產稅與資產移轉時需要的相關資料。
3、選擇遺囑模式
遺囑的種類有五種,對於單身者來說如何降低麻煩他人可能是單身的優先選項,而「自書遺囑」將是五種遺囑中唯一可以獨自完成的模式。自書遺囑必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內容」並「親自簽名」,也清楚記明「訂立日期(包含年、月、日)」,即可成立。如果擔心遺囑未來不被發現或產生爭議,也可以找公證人辦理自書遺囑的認證。
註 : 自書遺囑認證需準備 :
1.一式三份上述親筆書寫並簽名、註明訂立日期的遺囑
2.遺囑中提到的相關財產清單證明文件
3.證明繼承人總數的戶籍謄本
4、定期遺囑檢視
隨著生活的變化,我們的遺囑計畫可能也會改變;心願的改變、繼承人與執行人的變化,都是我們需要定時檢視遺囑的原因。通常建議每三到五年更新一次遺產計劃,因已經完整列出所有資產和臨終的願望。所以更新時,我們只需要根據當時現況進行微調整。
但Grace建議您可以在每年年底財務檢視時一併檢視您的遺囑,因檢視財務現況時除了是金錢數字的檢視外、也是各種關係的檢視、更是我們目標與願望的檢視。所以將人生的最終目標與願望在年底一併檢視時,我們將能更了解自己現在的位置,我們也將能透過檢視來發現原先可能思考不周全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