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駕駛在行駛途中,必須禮讓在過馬路的行人,不過去年11月,一名騎士行經彰化縣某路口時,因行人違規穿越馬路,他閃避不及與對方發生碰撞,被處以7200元罰鍰。案件經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事發當時,騎士僅有1秒反應時間,且現場天色昏暗、工程護欄阻礙視線,已無可能避免事故發生,最終裁定撤銷原處分。
行人過馬路被撞,騎士慘罰7200元!
根據《ETtoday》報導,判決書中顯示,一名機車騎士因「汽車駕駛人有違反44條第2項規定之情形,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被裁罰7200元、吊扣駕照12個月,並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自己依交通號誌行駛,但事發時行人違規穿越馬路,他地反應時間不到1秒,根本無法閃避。相較之下,行人僅被罰500元,他卻受到重罰及吊扣駕照,明顯違反責罰相當原則。
公路局台中區監理所則認為,駕駛人行經路口應禮讓行人,無論行人是否違規,駕駛仍有避讓義務,而騎士未減速且未注意車前狀況,才導致事故發生,裁罰並無不當。
法官1關鍵逆轉判決,罰金一塊錢都不用繳
然而,法官檢視證據後指出,事發地點因工程施工有護欄阻擋部分視線,且天色昏暗,騎士從發現行人到事故發生的反應時間,顯然會比平均所需的1.5秒更長,加上行人違規穿越並非可預見情形,客觀上已無避免事故的可能。
最後法官認定,該名騎士在事故中並無主觀過失或故意行為,因此不應追究其未禮讓行人的責任,裁定撤銷原處分,全案仍可上訴。
不過仍要提醒各位用路人,行人違規穿越馬路將處新台幣500元罰鍰;駕駛未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則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沒禮讓視覺功能障礙者,處2400元以上7200元以下罰鍰;因未禮讓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新72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