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西區今(2024)年3月發生一起離譜事件,一名國小6年級學生因與體育老師發生衝突,竟拿樂樂棒球棒毆打老師,氣得老師在隔天報警,由員警將學生帶走,此舉遭家長質疑校方放任警察帶走人,進而投訴。《風傳媒》也在本文中為網友整理校方、警方、教育局、涉案老師與學生家長的說法。
台中小六生「球棒打老師」始末
國民黨市議員李中在昨(2)日的市政總質詢中揭露,此事要回顧到今年3月26日,就讀台中市某國小的小六學生和體育老師發生爭執,遭老師壓制的學生心生不滿、拿起樂樂球棒就往老師身上砸。該學生隔天雖有向老師道歉,但因老師不滿其道歉態度,最後決定報警,不久後就有2名員警到校將孩子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函送少年法庭。
校方說法
校方也還原此案時間線:
3月26日,學生拿起樂樂球棒毆打老師,導致老師左腿紅腫,老師事後也有驗傷。
3月27日,學生在學務處不願道歉;老師認為學生態度不佳,為維護自身權益而報警,但並未要求警方帶走學生;學生在警方到場後才道歉,老師隨即表示不提告。依照警政程序,警方認為學生、老師應共同前往派出所做筆錄。
學務主任立即通報家長,家長表示將會到警局會合,並告知校長。校長強調,警方到校時第一時間未通知她,直到學生要被帶走時才知道,對此坦言處理上確有疏失,校內事後也會檢討。
6月21日,此案進入少年保護庭介入處理,開庭時,校長全程陪同學生、老師出庭,學生當庭道歉,教師亦拍拍學生,達成和解,法院裁定結案。
7月25日,涉案學生的家長提請校事調查,經調查,結果為教師「不成立不當管教」。
警方說法
台中市警察局表示,啟動調查發現,國小體育老師和學生發生爭執,隔天老師報案堅持以傷害罪提告,警方有通知學校,並在學務主任陪同下,將老師和學生帶回派出所作筆錄,也有通知家長到場,但家長當時告知因工作無法即刻到場,員警便先將人帶回警局了解情況,才由趕赴的家長陪同製作筆錄。
在學生道歉及家長說明孩子身心狀況後,老師同意暫時不提告,因筆錄已經完成,依程序函送少年法庭。
警局說明,2名員警進入校園協同學生返所釐清緣由時,是穿著制服、開巡邏車進入校園,已違反《警察人員進入校園執法相關機制》規定,導致觀感不佳,後續各記一申誡;所長則被調職處分。
教育局、提告老師說法
另外,台中市教育局長蔣偉民表示,校方允許警方進入校園、帶走學生一事確實需要檢討,教育局會在1週內完成懲處。蔣偉民強調,學生拿樂樂棒球棒毆打老師,老師提告是維護自身權益,但校方讓學生被警察帶走是嚴重失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