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稱國土署)公告,自2025年元旦起,6樓以上集合住宅將納入公共安全申報範圍,建物所有權人(管委會)或使用人應每4年申報,若無按時申報,將依《建築法》規範,面臨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
集合住宅大樓6大公安申報檢查項目
1.直通樓梯。
2.安全梯。
3.避難層出入口。
4.昇降設備。
5.避雷設備。
6.緊急供電系統。
國土署指出,考量集合住宅人員進出相較單純,這6項有可能因人為違規或設施維護失常,所以列入年度公安檢查項目。一般常見外開防盜鐵門是否會妨礙樓梯避難,正是公安檢查的重點之一,目的是確保民眾進到樓梯空間避難時,逃生動線應維持安全順暢無阻礙,確保住戶生活空間與環境安全。
集合住宅大樓公安申報頻率
1.16樓以上:每2年申報1次。
2.8樓至15樓:每3年申報1次。
3.6樓至7樓:每4年申報1次(2025年1月1日起)。
未依規定申報罰則
1.《建築法》第91條第1項:裁罰新台幣60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
2.《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8條第4款:裁罰新台幣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最後,國土署提醒,11樓以上危險建物必須在2年內成立管委會,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地方政府應針對11樓以上建築物逐案進行清查,只要防火避難設施或消防安全設備中,有一項檢(複)查不合格,即屬有危險之虞的公寓大廈,並要求一律在2年內成立管委會,若逾期未成立,可按戶裁罰最高新台幣20萬元罰鍰,即如社區有100戶,最高罰2000萬元,且要求限期改善,未改善可按次處罰。
資料來源:《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