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一對年僅3歲與1歲的小兄弟被父親多次獨留家中,南投縣政府社工得知此事後,原想聯繫生母,怎料生母竟給出「交了新男友」、「想以個人生活為重」的說法,完全沒有主動提出想照顧小兄弟的要求。社工訪視發現,小兄弟的父母皆有藥癮、精神狀況問題,且忽視兄弟的醫療需求,親友亦無法妥善照顧,因此聲請演唱安置,經南投地院法院考量後准予。
才1歲就被獨留在家!媽竟稱「想以個人生活為重」
根據判決書,南投縣政府今(2024)年7月10日接獲通報指出,一對年僅3歲、1歲的小兄弟竟被爸爸獨留家中數小時,爸爸則是外出剪頭髮、找朋友,期間也沒為兄弟倆找到妥適成人提供照顧,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規定。
雖然兄弟倆的爸爸在南投縣府社工訪視評估後,強調家中還有其他親人協助照顧、小兄弟可以繼續留在家中,但社工此後的幾次訪視下,又發現這名爸爸將兄弟倆放置家中後自行離去。
另外,社工在訪視及與調查後得知,小兄弟爸媽非但親職功能不佳,又因有藥癮、精神狀況,長期對2名兒童出現疏忽照顧情事,對小兄弟的醫療需求多有推遲、延滯,而其他親友亦因自身狀況,也無法妥當照顧小兄弟,社工最終在9月16日向法院聲請保護安置。
社工在小兄弟安置好的隔天聯繫上小兄弟的親生母親,未料對方竟告知「已另外結交新男友」、「想以個人生活為重」,還不斷指控是因小兄弟的親生父親沒有妥適照顧好,才讓2人遭保護安置,問及工作計劃時,這名媽媽又稱之前上班的檳榔攤薪資低、工時長而不想上。小兄弟的媽媽雖口頭表示要把小兄弟接回來照顧,但始終沒有任何照顧計畫及想法,甚至還稱「要讓新男友照顧」。
社工認為,小兄弟的父母親職功能不佳,對於小兄弟2人的身心發展理解有限,而且年紀甚小的兄弟倆自我照顧能力不足,現階段極需穩定且適切的成長環境,因此聲請延長安置。
南投地方法院法官審理時,審酌小兄弟父母已離婚,原本約定小兄弟的權利義務由母親負責,但從社工訪視可見,小兄弟的母親並未善盡職責,實難認其是妥適養育小兄弟的最佳人選,認為若不予延長安置,恐不足以保護小兄弟2人,最終准許南投縣府的延長安置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