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族領錢了!為積極前進淨零碳排之路,宜蘭縣政府推出老舊機車汰舊換新補助方案,也放寬3年前民國109年底前已請領過補助款的民眾,符合條件的民眾淘汰老舊機車後購買電動二輪車,最高補助2萬3800元;新購電動二輪車最高補助1萬7000元,申請期限至明(2025)年1月10日截止,千萬別忘記了。
宜蘭縣老舊機車汰舊換新補助金額
1.報廢老舊機車(民國96年6月底前出廠)後購買電動二輪車,搭配中央單位補助後,中、低收入戶及原住民汰舊換新每輛最高補助2萬3800元,一般民眾最高補助1萬7800元。
2.中、低收入戶及原住民新購電動二輪車,每輛最高補助1萬7000元,一般民眾最高補助1萬3000元。
3.高度使用燃油機車者專案補助,外送員最高補助2萬800元,機車租賃業最高補助1萬5800元。
宜蘭縣老舊機車汰舊換新補助申請期限
宜蘭縣老舊機車汰舊換新補助,申請時間至114年1月1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宜蘭縣老舊機車汰舊換新補助如何申請
民眾應檢具下列文件,親自或委託新購電動二輪車之製造廠或銷售商轉送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提出申請:
1. 申請表。
2. 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影本或政府機關核准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3. 外籍人士應檢具中華民國居留證影本及所得稅納稅證明影本;但持外僑永久居留證,於取得永久居留證之日起購車者,申請時得免檢具所得納稅證明影本,並以購車發票日期為準。
4. 新購電動二輪車發票影本或免用統一發票收據影本,註明申請補助者之姓名及車架號碼或牌照號碼或引擎號碼;電子發票或收銀機發票無法登錄補助者姓名及車架號碼或牌照號碼或引擎號碼者,應由開立發票之公司或交車之經銷商以人工手寫並加蓋發票章;免用統一發票收據者,應加蓋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並註明統一編號及負責人姓名。
5. 新購電動機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者須檢具其行車執照影本;新購電動輔助自行車須檢具整車及車架號碼照片,其中車架號碼照片得以拓印紀錄表方式檢附備查。
6. 微型電動二輪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須符合交通部電動輔助自行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型式安全審驗合格,並須檢附符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電動(輔助)自行車車用二次鋰電池/組商品檢驗規定之文件,且廠商須切結銷售之電動二輪車係符合本補助計畫第 1 點所規定之車型。
7. 淘汰老舊機車之車主及新購電動二輪車之車主為「中低/低收入戶」者,應檢附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核列為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需於 113 年有效期限內);為「原住民身分」者,應檢附具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且「中低/低收入戶」及「原住民身分」者均須於 112 年底前已持有淘汰之老舊機車。
8. 申請外送員專案者,須提供以購車發票日期往前計算 1 年內需提供外送完成接單至少 1000 筆之紀錄,如新舊車主不同人,限 112 年底前已設籍於本縣之配偶或直系血親始具申請資格。
9. 其他經本局指定之文件。
10. 各證明文件之內容、簽名及核章應清晰可辨。
11. 檢附文件若為影本,請逐頁加註此影本與正本相符章,若有資料誤植
塗銷或修正,請加蓋私章或負責人章。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