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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住這圖案!交通新規定上路「違規重罰36000元」,多數駕駛都不曉得

2024-12-26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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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設立行人優先區,道路皆可走,車輛限速20公里、禁喇叭,若有事故行人無肇責,車輛嚴重超速最重處36000元罰鍰。(資料照/洪煜勛攝)

台北市設立行人優先區,道路皆可走,車輛限速20公里、禁喇叭,若有事故行人無肇責,車輛嚴重超速最重處36000元罰鍰。(資料照/洪煜勛攝)

駕駛們小心!台北市續推行人友善,宣布大學里之後在龍泉里推動第2個行人友善區;此外嘉興里嘉興街175巷9弄成為首個行人優先區,道路皆可走,車輛限速20公里、禁喇叭,若有事故行人無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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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這圖案!交通新規定上路「違規重罰36000元」

北市交通局舉行「龍泉里行人友善區及嘉興里行人優先區」記者會,表示交工處在信義區嘉興里嘗試打造行人優先區,為嘉興街175巷9弄,有別於以往「行人靠邊走」的觀念,在行人優先區內,道路全寬都可走,車輛限速20公里且須禮讓行人,不能鳴按喇叭;在此區域內的汽、機車與行人發生肇事,行人無肇責。一般超速最重處2400元、嚴重超速最重處36000元罰鍰。

「行人優先區起(終)點標誌」圖案為藍底白字,規定行人優先區內,行車不得超過20公里,並禁止按鳴喇叭。(圖/取自交通部)
「行人優先區起(終)點標誌」圖案為藍底白字,規定行人優先區內,行車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並禁止按鳴喇叭。(取自交通部官網)

交通治理科長林育生表示,因應內政部國土署推動行人安全設施條例細則,北市也是全國首處的行人優先區,為提醒駕駛,路段入口有牌面及彩繪壓花鋪面,路段設置瀝青減速丘。

嘉興里長鄭智耀說,里內巷弄狹小但居民有停車需求,難以取消停車格改畫標線型人行道,因此採用行人優先區,目前實施約1週,駕駛的確會放慢車速,只要能維護行人安全、降低車速措施都希望慢慢試行。

交通局並表示,繼民國112年大安區大學里推動全市首個交通友善區後,今年在大安區龍泉里推動第2個行人友善區。

里長龎維良說,師大學生常在這裡活動,行人通行量高,外送需求也多,機車常常車速較快,所以積極爭取規劃交通友善區,目前龍泉街(和平至龍泉街39巷)及龍泉街39巷,透過標線改造,延伸轉角標線型人行道使路口縮小,搭配楔形標線,使駕駛接近路口時,因道路縮減及視覺變化需小心及減速,同時,也設置組裝式減速丘,讓駕駛人必須減速才能平緩通過。

高雄市於2011年首先啟用楔形標線,目前雙北地區及嘉義市也於部分路段開始使用。(圖/交通部)
雙北地區部分路段開始使用楔形標線。(圖/取自交通部)

後經現場實測,龍泉街汽車車速相較實施前下降25%(實施後19.17kph),機車車速下降32%(實施後21.22kph),有效讓車輛減速。

林育生說,交通友善區是一個概念,每個里條件不同,已在12個行政區里幹事工作會報簡報過,有19個里有興趣申請試辦,交通局會先評估該里事故類型、面積、路寬、居住密度等,因地制宜規劃友善行人環境。

交通局補充,已推行的通學巷也擴大成通學區,民權國小周遭民權東路四段、新中街、富錦街和三民路等已實施;民權東路口有行人庇護島、行穿線退縮,部分道路行穿線以彩繪標記,速限50公里降低至30公里。

責任編輯/蔡惠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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