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宗翰曾聽說蘿拉已將不法所得轉到媽媽的銀行帳戶,因此當著執法人員的面詢問林媽媽時,對方反倒質問「為何要這樣對她女兒」,又稱該筆轉帳是「孝親費」,讓執法人員無法查扣。
蘿拉租屋處是聖結石名下?本尊證實:依「無罪推定原則」處理
不料,宗翰還透露,蘿拉位於新北的租屋處是登記在房東工作室名下,且他「明確看到工作室名字」,而鏡頭外的工作人員也諷刺說道:「我覺得房東知道蘿拉做這件事情還讓她住,真的不是一個聖人」。
對此,蔡阿嘎則表示:「要嘛就是不認識她,要嘛包庇她」;宗翰也無奈說道:「因為很難接受說,你在知道她是一個這樣狀況的時候,你還有辦法跟她相處,甚至把你的房子租給她,我覺得這不是一般人可以接受的狀況。」
影片曝光後頓時引起熱議,除了對羅拉的後續處理態度相當傻眼,更有網友認為羅拉的新北租屋處就是另一網紅「聖結石」名下。對此,聖結石昨(1)日發表黑底白字聲明,證實羅拉的確使用他旗下的工作室,更強調自己在蘿拉於2024年12月31日發出聲明之前,只能依「無罪推定原則」處理,因此於法於理都無依據能請蘿拉離開共享工作室。
只是聲明曝光後,不少網友都不買單,紛紛傻眼怒批:「無罪推定這個借口你都能搬出來?但凡知道這個人人品有問題,而且阿嘎都已經公開會按司法程序去要求她賠償之前的錢,但結果她神隱,而你卻讓她有這個隱身之地。這還不是在包庇嗎」、「都承認AB約還在無罪推論原則,真的不是聖人」、「哇~現在已經很少見到這麼好的房東,房客都被搜出含有二級毒品的電子菸彈,房東還在無罪推定不能請她離開,真的是佛心來著!」
聖結石聲明全文:
大家好,我是聖結石(曾聖傑),不是聖人股份有限公司是我之前2019年做服飾品牌的公司,已於2021年停業,跟ABCDEFG合約事件都毫無關係。
本人目前為全職投資者,持續尋找有潛力的個人、團隊、公司進行天使投資,亦有幾處工作室作為新創孵化,只要是本人所投資的個人、團隊、公司都能24H使用,通常都是用於開會、辦公、簡報、聚餐等,工作室亦有準備床、沙發、衛浴,可供新創項目團隊睡覺、洗澡等,有點類似共享工作室的概念。
林沛蓁是我所投資的「其中一間」公司的「投資者之一」,在2024年6月6日蔡阿嘎發出聲明之前,本人已在2024年5月18日簽署投資合約確定投資該公司,且根據投資合約協定在兩年內不得退股,林沛蓁在蔡阿嘎發出聲明之前就已取得我的同意,可以合理使用共享工作室,無論是辦公、開會,還是睡覺、聚餐。
在林沛蓁2024年12月31日發出聲明之前,本人只能依「無罪推定原則」處理,即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於法理都無依據能請林沛蓁離開共享工作室。
而林沛蓁於2024年12月31日於個人社群平台發表聲明,坦承涉及不法情事,並已申請自請調查,本人將於近期與林沛蓁協商新創孵化共享工作室的使用權之議題。
本人面對任何不法情事,本人絕不支持、絕不容許、絕不姑息,更遑論包庇、協助其任何形式的脫罪,本人公開呼籲林沛蓁應負擔起配合檢方偵辦、積極還款等應負之責任。
2025/01/02 聖結石(曾聖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