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們務必遵守交通規則!2024年屏東交通事故中,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致20人死亡,屏東縣警察局展開專案取締行動,針對安全帽違規行為執法,1月6日至8日間,累計取締1975件。
依屏東縣警察局統計,去年1至12月間,縣內共取締未戴安全帽違規2萬5508件,較前年同期減少4696件;去年交通事故中,未依規定配戴安全帽導致20人死亡、1074人受傷,較前年同期死亡減少5人、受傷人數減少19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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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警察局發布新聞稿表示,專案取締及長期執法行動已初見成效,縣內未戴安全帽違規件數與因未戴安全帽導致傷亡數量均有下降趨勢,顯示交通安全執法及宣導方面取得一定成果;但未戴安全帽在交通事故中仍具威脅性,每起事故都警示社會須加強安全意識。
縣警局指出,交通事故中未戴或未正確戴安全帽,易造成頭部重創因而釀嚴重傷亡,呼籲駕駛騎乘機車不要貪圖一時方便不戴安全帽;安全帽不僅要戴上,更要戴正確、戴穩妥、繫緊帽帶,避免人倒地時安全帽脫離頭部喪失保護作用,「流汗總比流血好」。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6項規定,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500元罰鍰;第73條第4項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駕駛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300元罰鍰。
另外,第33條第3項及第92條第7項第6款規定,汽缸排氣量550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快速或高速公路,駕駛人及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均分別加重處罰駕駛人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或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