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願離職的失業勞工要注意!若家中有子女就讀國內私立大專院校,可在經向勞動部申請「113-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並獲審核通過後,再向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申請生活扶助金。本扶助金最高補助新臺幣1萬1800元,若與勞動部補助合併,總金額最高可達3萬5800元。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2025年2月7日止。
2025新北市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補助申請
根據新北市政府新聞稿指出,凡家中有子女就讀國內私立大專院校,經向勞動部申請「113-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並獲審核通過者,可再向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申請生活扶助金,最高可補助新臺幣1萬1800元,合併勞動部補助最高可達3萬5800元。本項申請收件自即日起至2/7止,提醒符合資格的市民朋友把握時間。
根據勞工局指出,非自願離職的勞工若已申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勞工局會協助其先向勞動部申請就學費用補助。經過勞動部審核與資料比對後,一般會於同年12月寄發審核結果通知單。
勞工局提醒,勞動部的補助方案與教育部的「行政院減免學雜費」補助僅能擇一申請。如果退還教育部補助以選擇勞動部補助,則還需附上退還1.75萬元補助金的補繳收據影本及原繳納學費的收據影本,確保申請材料齊全。
2025新北市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補助|申請資格
1.失業條件
根據勞工保險局投保資料,自91年1月1日起離職的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113年10月11日時仍未就業,且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即113年9月11日以前失業)。或113年10月11日已就業,但於前一年內(112年10月11日至113年10月10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前一年內的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
2.收入條件
根據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最新年度資料,申請人及其配偶於112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148萬元。
3.其他限制
2024年10月11日以前,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或方案。
4.子女就學條件
子女須就讀國內私立大專校院(不含五專前三年及研究生)。
5.戶籍條件
申請人於2024年10月11日已設籍新北市,且設籍期間已達4個月以上。
2025新北市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補助|申請時間
本次申請自2025年1月8日起至2月7日止,逾期不受理(以郵戳為憑),提醒符合資格的市民把握時間申請。
2025新北市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補助|申請應備文件
1.子女學費證明:足以證明子女於113學年度第1學期已繳付學費的單據影本,需包含清楚明確的繳費金額(如就學繳款單收據影本或由私立大專校院開立之學費繳費證明文件)。如有退回教育部1.75萬元補助,需附上補繳收據佐證。未檢附者,因無法證明擇一請領,將不予補助。
2.勞動部核發通知單:勞動部核發的「113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審核結果通知單」影本。
3.申請書與領據:填妥的新北市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補助申請書及領據。
4.存摺影本:申請人本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5.未申請勞動部補助者的額外文件:如選擇領取教育部1.75萬元補助,需另行準備以下文件:
(1)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2)最近一次失業認定收執聯。
(3)勞保局核發的「第一次失業給付」公文函影本。
(4)子女113學年度第1學期有學費明細且已完成繳費的學費單據影本。
(5)本人及配偶112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正本。
以上文件均須提供影本(特別註明需正本者除外),請務必確認資料完整後提交申請。
至於相關簡章及申請書,可至新北市府行政大樓1樓西側服務台、7樓勞工局、各區公所及8個公立就業服務站免費索取,亦可至「新北勞動雲」,輸入關鍵字「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即可下載申請表。
責任編輯/陳得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