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下雨天頻繁,強風經常導致雨傘損壞,而「壞掉的雨傘該怎麼丟」成為不少網友關注的話題。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在《新北i環保》粉絲專頁發文提醒民眾,由於壞掉的雨傘含有金屬骨架,需妥善分類後再丟棄。雨雨傘之金屬部分可回收,傘布則不可回收,可自行先分類或交給清潔隊處理,建議民眾可以直接將雨傘、嬰兒車交由清潔回收車,但更期盼在回收前先做簡易拆解。
壞掉的雨傘算垃圾還是回收?該怎麼處理?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在《新北i環保》表示,雨傘屬於複合材質,建議先將其拆解,金屬骨架可歸類為「廢金屬類」,交由清潔隊或循線回收車回收,而傘布及塑膠材質的傘柄,則應視為「一般垃圾」處理。
《新北i環保》提醒,雨傘屬於複合材質,許多雨傘因為含有金屬骨架,因此不能直接丟入垃圾桶。
金屬骨架部分屬於「廢金屬類」,需要先將其拆解,進行妥善分類後,交由清潔隊或循線回收車處理,確保回收流程正確進行。
高雄市環保局則進一步說明,雨傘丟棄前建議先拆解,可使用刀片割開雨傘縫線,將金屬傘骨與傘布分離。其中,鋁或鐵等金屬傘骨可交給資源回收車處理。
而傘布及塑膠材質的傘柄屬於「不可回收類」,則需交由垃圾車收運,妥善分類才能有效減少環境負擔。
環保局長謝世傑則表示,建議民眾可以直接將雨傘、嬰兒車交由清潔回收車,但更期盼在回收前先做簡易拆解、分類,不要直接丟垃圾車,以免損壞垃圾車及影響焚化爐效能,也能幫清潔隊簡化後端流程、提高效率。
根據《台北市政府環保局》表示,2只(含)以下行李箱、安全帽、雨傘、獎盃(座)及長柄掃具可以免用專用垃圾袋,直接交給清潔隊回收。
根據《新北市環保局》指出,民眾在丟棄垃圾時務必妥善分類,否則可能面臨罰款。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規定,一般廢棄物的分類、運輸、貯存及排出方式,須符合中央主管機關的規定。家庭垃圾和一般廢棄物必須包裝後丟棄,不得隨意傾倒。 違反這規定,可能將面臨以下罰款,如未依規定進行分類或排放垃圾,將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處以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的罰鍰。
資料來源:《新北i環保》、《新北市政府環保局》、《高雄市政府環保局》、《台南市政府》
責任編輯/陳得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