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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殺害馬國女大生「高分院維持死刑」,梁育誌案如何成為死刑釋憲後首例?

2025-01-15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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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育誌性侵殺害馬國女大生,高雄高分院維持死刑判決。(圖/翻攝自高分院官網)

梁育誌性侵殺害馬國女大生,高雄高分院維持死刑判決。(圖/翻攝自高分院官網)

2020年發生的台南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學生遇害案,經歷一、二審皆判處兇嫌梁育誌死刑後,因最高法院發回重審,再次引發社會關注。高雄高分院今(15日)針對本案更審宣判,仍維持梁育誌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成為死刑釋憲後首例維持死刑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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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顧:預謀犯案,泯滅人性

梁嫌早在2020年9月30日晚間,在台南長榮大學附近見一名女學生獨自牽車,便從身後用雙手摀住她口鼻,強拖至隱密處企圖性侵。該名女學生奮力掙扎,尖叫呼救,梁嫌因害怕事跡敗露,最終鬆手逃逸。然而,這次未遂並未讓他收手,反而在一個月後進一步釀成更惡劣的悲劇。

鍾姓女大學生於2020年10月在校園附近獨自牽腳踏車時,遭梁育誌尾隨,最終被拖至隱密處性侵並勒斃,棄屍於高雄阿蓮的大崗山地區。調查顯示,梁嫌當時利用麻繩結合「上吊結」施力勒頸,導致被害人頸部嚴重損傷並最終窒息死亡。

梁的犯罪手法極為殘忍,根據法醫鑑定,其以不明柱狀物對被害人施以強制性交,導致氣體栓塞等致命傷害,顯示出其行為具有高度暴力及侵害性。警方在他的車輛中還發現裝滿女性內衣褲的袋子及被害人血跡,最終突破其心防,找到被害人遺體。

法院見解:再犯率高,無教化可能

橋頭地院及高雄高分院在一、二審均認定,梁育誌的行為屬預謀犯罪,針對其所犯的性侵殺人、遺棄屍體及性侵未遂三項罪名,分別判處死刑、2年有期徒刑及2年10月有期徒刑。依據精神鑑定與社會調查,梁嫌缺乏悔意,無法透過矯治教化降低再犯風險,因此合議庭判處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後,性侵殺人罪部分被撤銷並發回重審,其餘兩項罪名則維持原判,判決確定。高檢署高雄分署隨後合併執行刑期,確定梁育誌須執行4年4月有期徒刑。

最高法院起初在審查中指出,二審對梁嫌犯罪計畫中的殺人意圖認定存在矛盾。二審認為,梁的犯罪計畫以強制性交和強盜財物為主,未包括殺人,但判決書卻將殺人列為計畫的一部分,導致判決理由與事實認定不符,影響量刑。此外,二審僅對性侵害部分進行鑑定,未針對殺人及強盜行為進行完整調查,導致評估不夠全面。基於上述問題,最高法院撤銷死刑判決並發回重審。

然而,高分院更審後認為,梁育誌的行為已構成「最嚴重犯罪」,手段惡劣且無悔改跡象,因此維持死刑處分,並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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