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低垂,華燈初上,街道人潮來往穿梭,為城市另一面生活揭幕,在此同時,一群光鮮亮麗外表的工作者準備上工…
夜生活的開始
燈紅酒綠夜生活總引人無限遐想,除了夜店,紙醉金迷的酒店在層層面紗籠罩中,常神秘的讓一般人無法逼近,部份民眾對酒店運作生態相當好奇,曾從事酒店少爺的網友emailcool日前在論壇PTT分享「酒店小姐一天」,及「那段他當酒店少爺的日子」。
網友emailcool透露他曾在台南某家酒店當少爺,他觀察酒店小姐通常晚間7點上班,但會提早一小時到店,小姐會先吃點小東西、並換好衣服等客人,當有酒客上門,「經理」就帶著小姐進包廂給客人點檯。
不滿意請小姐「轉鐘」
emailcool說明不清楚北部酒店小姐叫法,但在台南,酒店小姐點檯方式可分「節」、「鐘」,一節以2小時算、一鐘則以20分算,「不滿意,酒客也可以只買20分鐘就叫小姐『轉鐘』」。如果客戶要包場(俗稱「買全鐘」)可直接包小姐到下班,多數小姐上班到凌晨4點左右,但也有凌晨4點後才上門的酒客(如剛下班的果菜市場大盤商)。
至於「酒店少爺」,通常會提早3小時、約下午4點到店,一上工先打掃包廂、掃地、擦酒杯,會切水果的也要幫忙準備,晚上7點著裝換制服,確認今晚不必輪值門口泊車後,就開始「送毛巾、送水、帶客、送酒、送客」的一夜。
少爺絕不能「沾」上小姐
面對網友疑問,emailcool坦承,酒店內規少爺絕不能與小姐交往,遑論發生關係,「這是酒店禁忌」,不過沒到「連交談都不行」。
此外,少爺如果被酒客打,絕不能還手,一定要請當天值班經理出面,至於收入,「其實不多,大多靠客人小費撐場,如包廂有低消,檯面一千,少爺一千」。而酒客是否能帶小姐出場,得看客人手腕與小姐的交情。
古早…酒店小姐就像少爺的上司
網友yeardoss也曾在PTT分享,民國87年他在基隆當酒店少爺的日子。
「當年少爺部份小費決定權在公主手上,時刻抱著敬畏心情對待公主,也有『學長』提醒,要把公主當朋友,降低『上司下屬』隔閡感。因酒店公主在這行久了,多少沾染江湖兄弟義氣,當年只有讓公主當你是朋友不是手下,小姐給少爺的小費才會多」。
至於少爺私下收的小費,網友yeardoss說當年店內有分「自包」或「平分」。「自包」指自己跟客人收多少就多少,「平分」則將每人收到小費集中,下班依繳交人數均分,「講定了就要誠實回報」,他遇過講好「平分」卻擅做主張把小費吃下,被抓包後,老闆當著眾人面把這位少爺手打斷,「這就像去職業賭場詐賭一樣,非常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