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莫四月的時候,寧寧即將來台,透過印尼藝術家,TIWA和寧寧在臉書上取得聯繫,給了她TIWA的聯絡方式,希望日後能協助她去監獄探視。寧寧來台之後傳過一次簡訊給TIWA的工作人員,說已經到台灣了,但在哪裡她自己也搞不清楚。傳完簡訊後就沒了音訊,臉書不回,手機也不接。過了一個月左右,寧寧又傳來一通簡訊,說她在一座山上打掃房子,沒有照顧病人。然後人又不見了。後來 TIWA才知道,寧寧沒手機,是用鄰居移工的手機傳的訊息。
Susan回憶,「真的很像從遙遠的地獄傳來一個簡訊,說自己在哪裡,但很難主動聯絡到她。」就這樣經過三個月,兩、三個簡訊來回,TIWA才又收到寧寧的訊息。她向同鄉買了一支舊手機,但上班不能開機,只能私底下偷偷用。
寧寧說她被帶到一間山上的民宿,她以為是高雄,其實是台南,在山上要做民宿的工作,打掃、煮飯、整理床鋪。她不想待在那邊,因為在那裡沒有自由, 也不可能去探望亞諾。
很明顯雇主違法了,寧寧做的是與合約內容不符的許可外工作。家庭看護工最常遇到這類問題,原本的工作明明是照顧老人或病人,卻被帶去做許可外工作。一名看護工的月薪是台幣一萬七,不受《勞基法》保護,幾乎是24小時待命,有這麼好用的廉價勞動力,有些雇主當然要「善盡其用」。有時為了方便控制這些移工,仲介會教雇主不要讓移工使用手機、獨自出門,或和其他人接觸, 以免「學壞」,簡直形同軟禁。
雇主違法,移工可以打1955申訴,但如果勞工局無心營救,雇主就會知道工人申訴。然而,很多時候許可外工作很難查證,縱然寧寧拍了一些民宿房間的照片,卻沒辦法拍到她在民宿裡面工作的證據,雇主完全可以辯駁是帶她去台南度假。
一方面為了避免節外生枝,另一方面也出於對「千里尋夫」的寧寧的私心,TIWA決定親自去台南民宿救寧寧出來,同時也為許可外工作取證。
TIWA與寧寧確認好營救時間,並告訴她工作人員會穿什麼衣服,以便彼此相認。由於語言不同,還要透過通譯人員在辦公室以簡訊的方式和兩邊溝通。
那間民宿真的非常偏僻,若是沒仔細看路,就會不小心錯過某條上山的路,到了山上,又只有一條很窄的路可以通往民宿。終於到了民宿,TIWA讓通譯發訊息,告訴寧寧他們到了,車子停在哪個停車場,等下要想辦法去那裡。
進入民宿的落地大門,一樓是大廳,右邊有一排長條木桌,左邊則是用餐的地方。TIWA的工作人員裝成遊客進入,並到處拍照,拍下寧寧工作的照片做為日後證據。寧寧也認出了工作人員穿的衣服,確定是TIWA的人來了,但她不敢相認,因為民宿大廳內到處都有監視器,老闆娘就坐在櫃檯內,她的一舉一動雇主都看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