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收入會不會讓人變得好吃懶做?
許多人對於基本收入的第一個質疑是:有錢領誰還要工作?片中呈現了許多人的想法,對很多人來說,除了金錢的報酬,工作中面臨的挑戰、解決問題的成就感、和顧客的互動等等也是激勵自己努力工作的動力,因此,即使能夠領到基本收入,他們還是想要繼續工作。
而對於不滿意於自己工作現狀的人,或是工作環境惡劣、甚至危險的人,基本收入給予他們更多彈性,讓他們能夠有餘裕地抗爭,爭取自己的權利,或是重新回到學校接受教育,找到更好的工作。長遠來看,基本收入有利於整體勞動環境的改善。
此外,對於年輕人,他們能夠接受更高等的教育、新手爸媽可以多陪伴照顧孩子、藝術創作者不必擔心收入時有時無。有了基本收入,人們或許能夠更無後顧之憂的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如何發放基本收入?
基本收入的金額必須能夠保障所有維持生活的基本支出:食衣住行醫療等等。發放方法可以分為兩種:負稅率、普遍基本收入。負稅率即是當收入低於某一標準時,就不需要再繳稅,反而可以從政府拿到錢,收入越低,拿回來的錢越多。但這樣的方式會因為行政作業程序造成不便,因此,另一種方法就是前述的定期定額發放,實施較為容易而有彈性。
發放基本收入,錢從哪來?
基本收入的資金來源主要為稅收,但並非所得稅,而是消費稅和增值稅,也就是有消費、財產價值增加才需要繳稅。
舉個例子,假如每個人都拿到了1000元的基本收入,在沒有所得稅的情況下,繳交消費金額一半的消費稅。由上圖可以發現,當消費金額高出基本收入的兩倍後,開始必須繳納消費稅,並且稅率是累進的,消費越多,稅率越高。要達到這種效果,國家的稅制和社會福利制度都需要大幅改變。
荷蘭將透過實驗來驗證人們有了基本收入,不須為了生活兢兢業業時,是否能花時間充實自己或回饋社會。瑞士目前也正在進行全民連署,一旦完成,就能夠進行全民公投決定是否要實施無條件基本收入,保障每位國民每月2500瑞士法郎(約臺幣8萬1千元)的基本收入。你怎麼想呢?如果在臺灣實施又會有怎麼樣的結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