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富人將所有權狀藏在家中隱密的地方,仍有可能遭小偷闖空門,於是紛紛尋求安全存放的所在,為滿足此項需求,歐洲各家銀行從十九世紀中葉就開啟了一項新業務:財富管理。基本的服務僅止於保險櫃的出租,讓儲戶將股票債券安全地存放起來。而後,銀行也開始代為收取紅利及利息,這些服務原本只提供給最富有的一群客戶,然而到了兩次世界大戰之間的年代,已經開放給所有的「小資本家」,瑞士銀行當然也投入了此一市場。不過,請特別注意,他們提供了一項額外的服務:逃漏稅的可能。將金融資產託付給銀行的儲戶,可以在完全不會被發現的狀況下,不申報他們所得到的紅利與利息,因為瑞士銀行不會將任何相關資訊透漏給其他國家。
逃漏稅是怎麼個逃法?
二十世紀有很長一段時間,要將大筆財富帶到國外非常簡單,因為當時多數的資產權狀都是不具名的,只要帶在身邊就可以。如今已經不能這樣做,因為所有資產權狀都已經數位化,幾乎只需數位檔案,無需紙本。因此,若要將自己的錢財存放到安全的地方,只有兩種方法:第一種是將現鈔一箱箱搬運走,但風險之大可想而知,所以,第二種方法──匯款,才是多數人採用的方式。
舉例來說,假設巴黎的莫里斯先生,是一家擁有八百多位員工、莫里斯股份有限公司的總裁兼唯一股東,他若想將1,000萬歐元匯到瑞士,只需要進行三個步驟:首先,他可以在美國德拉瓦州設立一間空殼公司,當地的控管機制非常寬鬆,再以該空殼公司的名義在日內瓦某間銀行開戶,這些程序只需要花費幾個小時就能辦到。最後再以莫里斯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義,向設在德拉瓦州的空殼公司購買一些服務(例如支付顧問費用)作假交易,付款時再把錢匯到瑞士的帳戶中即可。
表面上一切合法,也不太可能被銀行防治洗錢的機制查到,因為全球的企業每天都在進行好幾百萬項匯款動作,不管是匯往瑞士或是其他境外金融中心,當下根本無法區別哪些是合法的(例如實際付給出口商的貨款),哪些又是不合法的(逃漏稅的金流)。如此一來,莫里斯先生便可一舉兩得。其一,假裝支付的顧問費用,讓莫里斯股份有限公司的稅前盈餘縮小,該公司必須繳交給法國政府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當然變少。其次,該筆匯出的金額來到瑞士後,可以藉由國際金融市場進行投資,因而產生的一切獲利,因為銀行保密原則,法國稅捐單位完全無法查知。莫里斯先生只要在申報個人所得稅的時候,選擇不申報此筆資金的相關利息與紅利,就能少繳所得稅。
假如莫里斯先生有天想動用秘密帳戶中的金額,假設原本的1,000萬本金已經獲利成長為1,500萬歐元,他有兩種方法可用。動支金額較小時,他可以用信用卡提取現金,但若是大筆的金額,就要用更巧妙的方法。這時最常見的手法被稱為「倫巴德融通」,內容如下:莫里斯先生先向瑞士銀行的法國子公司申辦貸款,貸款以存放在日內瓦的金額做為擔保品。如此一來,該筆金額可以繼續留在瑞士銀行帳戶中當作投資股票債券的工具,也可以在法國境內用來消費,例如在蔚藍海岸買別墅,或者買一幅名畫等。結論:法國稅捐單位的課稅基準至少少了700萬歐元,莫里斯先生則讓1,500萬歐元暗渡陳倉回到手中。
本文經授權選摘自寫樂文化《富稅時代:為何課不到他們的稅?揭露藏匿192兆的避稅天堂,21世紀貧富與權力分配之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