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推動節能減碳,電動機車及電動自行車越來越普遍,但因電動自行車無須考照,加上電動車時速高達25公里,相較於自行車及行人車速有明顯差異,導致意外也越來越多,台北市交通局20日表示,自10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禁止行駛北市人行道及自行車道。
近年全球暖化日益嚴重,各國皆推行節能減碳運動,台灣也不例外,致力於推行電動車,但別於一般機車,電動車貴上許多,因此政府利用補助購置電動機車、增加全台充電站及鼓勵汰舊換新的補助以擴大國內市場。
電動自行車禁行人行道 將納入機車管理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電動自行車屬於自行車,可行駛於行人與自行車共用之人行道及自行車道,但電動自行車速度最高可達25公里,與行人及腳踏車的速度差異甚大,加上之前曾有發生電動自行車撞死行人的意外,交通局20日表示,自10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禁止行駛台北市人行道及自行車道(河濱自行車道除外),警察局也將針對違規行駛自行車道及人行道之電動自行車騎士加強勸導及執法取締,目前交通局已於5月向交通部建議將電動自行車納入機車管理。
電動自行車無須考照 教育局:宣導國高中生不要騎乘電動自行車
根據交通部規定,須滿18歲才能考取駕照,學生通常需高中畢業後才會考到駕照,但電動自行車有別於機車,無需掛牌照、使用者無年齡限制,且無需考照、配戴安全帽,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基於維護學生安全之立場,為避免臺北市國高中生騎乘電動自行車,將配合宣導不要騎乘電動自行車。
根據《聯合報》報導,台灣民眾習慣以機車代步,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王穆衡解釋,因此業者常將電動自行車製造成「機車外表」當成機車促銷,還鑽法律漏洞不用繳納牌照稅,交通部也將進一步規範電動自行車使用規範,中華民國機車黨主席董建一則認為,電動自行車沒掛牌、沒保強制險,一旦發生車禍,駕駛求償無門,且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都是機慢車,不應雙重標準。
年底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要求電動自行車需戴安全帽、加掛牌照
電動自行車一般時速25公里效能較好車種甚至可達40公里,卻被歸類為「慢車」與行人爭道,引發許多爭議,交通部表示,將於8月邀集各縣市及相關部會開會,2015年年底前將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要求騎乘電動自行車需戴安全帽及車輛加掛牌照,交通部未來也將進行修法作業,將電動自行車納入小型輕型機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