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環保署為推廣電動二輪車,去年委託民間業者台灣城市動力公司,在新北市成立多處「電池交換站」;台灣城市動力則自行建置E-Bike公共電動自行車租賃系統,供民眾持悠遊卡租借體驗,然而電動自行車E-Bike 5月才上路,就屢次接獲反映,少數民眾的危險駕駛以危害到用路人的安全。
對此,E-Bike公司為了強化安全駕駛之責任意識,於7月8日加強會員註冊辦法。
要求18歲(含)會員申請人,於7月26日前提供E-Bike公司載有身分證號與日期的有照證件,逾時將限制租借。
至於16~17歲的學生方面,除學生證等證件提供,還須簽妥家長同意書,並於E-Bike網站上完成上路安全測驗及參加現場駕駛測驗後開通。
對於電動二輪車E-Bike上路交通局認為,目前法規不健全,還是要管理,至於站點有沒有違法,最後還是得看警察局和建管處聯合會勘的結果才能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