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勞工請假規則之假別
常見Q&A
Q1:計時人員各類假別如何計算?
婚喪事病假,以及陪產假、產檢假與家庭照顧假是依比例給假,產假、生理假、育嬰假則是依法給予完整天數。(部分工時者各類假別算法和特休天數可參考:打工比照正職 年資滿一年享特休)
Q2:勞工請假被扣全勤獎金,致當月所得低於基本工資是否違法?
依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工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故勞工每月於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之工資,不得低於每月基本工資扣除因請假而未發之每日基本工資後之餘額。
Q3:員工報考國家考試,但考試當天若是上班日,公司應給予公假嗎?
目前法無明定,建請勞資雙方共同協商議定,或依事業單位請假規則辦理。
Q4:午休期間出意外是否可請公傷病假?
關於午休期間外出而導致的意外是否可請公傷病假,仍有爭議,將以下列2種情況討論:
一、勞工午休期間外出處理私事
依勞動部規定,勞工如於中午用餐休息時間返家或外出,而於返回公司上班途中所發生事故,難謂因公受傷。因此出於私人行為所發生之傷害事故,難以視為公傷病假的範疇。
二、勞工午休期間外出用餐
依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17條規定,勞工在工作日之用餐時間中或為加班、值班,如雇主未規定必須於工作場所用餐,而為必要之外出用餐,於用餐往返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
性別工作平等法之假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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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生理假併入病假計算及給薪方式,可參考:女性病假加生理假領半薪 1年最多33天
育嬰假期間勞健保投保繳納規定,及育嬰津貼請領方式,可參考: 育嬰不分父母,留職停薪津貼男性請領數激增
關於性平法給予女性的假別和勞動權益,在安胎假、產假到底可以請幾天?別再霧煞煞!懷孕生子、產後育嬰,準媽媽勞工權益一次看懂內有更詳細的解說。
其他特殊假
選舉罷免投票假
投票日當天具有投票權的勞工都應給予放假一日,但如果選舉日本來就是例假日或休息日,就不須另給一天假和工資。但若是投票日需出勤,要先看看是一般工作日還是休息日,一般工作日就依照當日實際出勤的時數加給一倍的工資,但如果是勞資雙方約定的「休息日」,就要依休息日的給薪標準來計算加班費。(詳細給薪規定可參考:勞動部提醒:具投票權勞工投票日放假一天,上班勞工加班費這樣算)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公投法在2018年將公投年齡從20歲下修到18歲,這之間大約有60萬人具有公投權但不具有選舉權,原本是沒有放假權利的,但勞動部在2018年11月8日公告指定「公民投票日」為《勞基法》第37條第1項所定應放假日,所以這些年輕員工現在也能在公投日享有放假。
工會幹部的會務假
如果擔任企業工會的幹部為了處理工會的會務,可依照工會法請有薪的會務假。工會之理事、監事於工作時間內有辦理會務之必要者,工會得與雇主約定,由雇主給予一定時數之公假。如果沒有上述的約定,企業工會的理事長得以半日或全日,其他理事或監事得於每月五十小時之範圍內,請公假辦理會務。
以上這些都是法規明訂的假別,請假前先看懂這些休假及請假規範,趕緊筆記下來,千萬別讓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
責任編輯/郭丹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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