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廢「國父」遺像爭議不斷,敝人偶然看見風傳媒〈你知道全世界最帥的國父是誰嗎?他對很多小女孩說:等妳長大,就娶妳〉一文,也在朋友圈聽到不少這樣的聲音:「喜歡小女生根本是變態到了極點,不配當『國父』!不要來污染台灣人!」
先不論孫文對於革命的貢獻,到底夠不夠資格被稱為「國父」,問題是,為什麼蘿莉控沒有資格當國父?從這些批評裡,有幾件事真是讓人感嘆:第一,台灣人還沒辦法把公領域和私德分開;第二,台灣人好像還不太懂得去尊重不一樣的性癖好。
喜歡小女生,就不配當國父?政治歸政治,性慾歸性慾
為什麼喜歡小女生,就不配當「國父」?台灣人似乎有個壞毛病,喜歡把公領域、私領域混在一起談,關心立委吳育昇上薇閣開房間、關心洪慈庸裙子好短、關心318學運參與者的性交易,比探討他們政治上的表現來得重要。
孫文當然是不配當中華民國的「國父」,但問題絕不是出在他喜歡小女生上。平心而論孫文對於革命的貢獻極為有限,叫他去募款,卻兩手空空回中國,還高呼「我帶回來的只有革命精神!」;叫他作戰也不行,武昌起義成功時他人甚至在美國洗盤子;叫清帝退位當然也不是他辦到的,而是後來被課本抹黑的袁世凱。探討他夠不夠格當「國父」,或許該從這些地方談起。
到底是孫文誘拐小女孩,還是小女孩迷戀孫文?
然後,請問喜歡小女生,到底錯在哪?日前台灣一對「爺孫戀」招來不少「好噁心」的批評,好像只要對孩子有一點性慾,就一定是居心不良、禽獸不如、甚至有病。但人的情慾面貌相當多樣,性慾哪來所謂正常不正常的?
把孫文說成變態、大罵「如果這是你女兒,你會希望她碰到這種老男人嗎」的人,可是犯了兩個嚴重的錯誤。
第一,從孫文那位日本妻子大月薰的回憶可以看出,即使孫文當時與她年紀相差一大截,初次見到孫文,她就對這位年長的紳士傾慕不已,老男人可以喜歡小女孩,小女孩當然也可以迷戀老男人,甚至也可以對老男人有性慾。拜託各位,別再把大月薰想成一張白紙了,15歲的少女怎麼會對性不好奇。
第二,「女兒」不應該是某人的附屬品,每當講到性解放、性交易合法化,總有人喜歡說「如果這是你的老婆女兒」,此言論可謂幼稚至極,不脫父權陰影。
說個結論吧!孫文配不配當「國父」,有唸過歷史的自是心知肚明,要把孫文拉下神壇,請從他個人的政治表現下手即可,不必牽拖到蘿莉控。你可以討厭那個只會出一張嘴的孫文,但說到性慾,請放過蘿莉控吧!
*作者為文字工作者,25歲,頌揚性解放的人生失敗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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