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時,快結束前,企業常會冷不防的拋出以下這個問題:「前一個工作的薪水是多少?」
這個問題常讓很多求職者嚇一跳,心想:「怎麼會有此一問?」有一種受到侵犯的不舒服感,薪水數字連爸媽都保密,而眼前這位面試官和自己十分鐘前才面對面坐下來,就因為坐在面試官的座位便自認為可以大刺刺的直問不諱,太不禮貌了!太粗魯了!
企業不應該問,可是你還是要準備答案
這就是台灣的企業,以為面試沒有什麼不能問的!像這類冒犯隱私的問題,不論就禮貌或法律而言,都是不該問,可是台灣習以為常,不以為怪。
不過,面試不是辯論這件事對或錯的合適時間,求職者不想讓對方不開心,想要贏得工作,便會選擇隱忍下來,隨之卻陷入困局。老實說出前一份工作的薪水,對方可能依此而敘薪,薪水沒增加,何必換工作?相反的,如果虛報薪水則擔心被拆穿而不獲錄取。
於是,陷入天人交戰,舉棋不定,怎麼說都為難……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若是不在合理時間給出一個答案,最後不管說出那個金額,都會被認為「想這麼久,勢必盤算過,一定是虛報」,所以一定要在第一時間搶答成功,避免膠著在此,讓企業心生疑竇,影響錄用與否的判斷。
而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把它當作面試的必考題,在家事先準備好答案。不論是加5%或10%或更高,都請確定一個理想值,引導對方朝向你的理想金額敘薪。
即使老實說,對方也不見得相信
面試官之所以這麼問,是把前東家的薪水視為進貨成本,他不想買貴被責罵。可是請想一想,買東西時,沒有老闆會告訴消費者進貨成本,因為「這是我的事,關你什麼事」,就是這個道理,沒有必要透露自己的前一份薪水。
再來,這些老闆常說:「這件衣服在百貨專櫃賣,一件要3千元,現在才賣299,走過路過不要錯過,買到算賺到…」,這樣的說詞,消費者會相信嗎?不會嘛!同樣的,不管你多麼坦白,說出前一份工作的薪水金額是多少,眼前這位面試官只是聽聽而已,參考用罷了,沒有在信的!
既然如此,實報薪資只是在安自己的心罷了,以為就不會像小木偶一樣長出長鼻子,讓人有一種誠實童子軍的榮譽感,可是企業並未認為金額沒有虛報,因此實話實說並不具任何意義,對方也不是仙女,不會走過來摸摸頭自動加薪。
更何況,每家公司各自獨立,各有敘薪制度,給薪的金額依照公司規定,和求職者的前東家根本毫無關係。如果因為前東家而更動薪資金額,這就表示…敘薪制度不夠嚴謹明確,是這家公司要自我檢討!所以於理於法,都不必老實說出前一份薪水,這是第一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