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灣兩大黨,針對疫情期間的救助,是發放救助現金或酷碰券,唇槍舌劍,爭論不休。對此,行政院前院長、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陳冲表示,如果求一簡單的結論,建議人人有獎,採消費券方式。換言之,不必排富!也不用搞酷碰券!
陳冲表示,排富有理論依據,也當然是響亮的政治口號。長期以來,各級政府流行在行政措施中植入「排富」一詞,例如長照及幼兒學前資格之認定,或老農津貼等,均設有排富條款。
但是主政單位其實並無能力認定誰窮誰富,實務上,通常採用兩種認定標準,其一是以不動產資產價值為憑;其二則以綜所稅報稅收入為準。陳冲認為,前者誤認有房地就有負擔能力,這是搞不清存量與流量、分不清Solvency與Liquidity的差別。至於後者,表面上收入可以代表現金流入,但以報所得稅資料為唯一依據,是在納稅人之間進行重分配而已,以台灣歷來地下經濟盛行,綜所稅申報繳稅戶數僅為家戶數的一半來看,就顯欠公平,不能算是好辦法。
陳冲表示,他本身並不反對排富,而是在質疑排富以財稅資料中心的報稅資料,尤其是所得稅資料,進行認定,是否公平?台灣長期以來,有經濟雙元化(地下經濟)問題,尤其在綜合所得稅方面,勤奮工作者,一直以來是綜所稅的台柱,每一文收入均為稽徵對象,其他人雖然可能有收入,但只因稽查無門,在報稅資料上就不是「富人」。如何發現富人?在台灣依課稅資料無法發現潛藏的富人,還是應由革新稅政著手,由資金流量掌握稅源,再從稅制加強資本利得的課徵,倘捨財產交易如股票、外匯、房地之所得,而計較勤勞所得的納稅人,輕率主張排富,能謂公平?
「繳稅有份,小惠無門」 依綜所稅資料排富公平嗎?
全國2,300萬人,依2017年報稅資料,家戶數超過880萬,但申報綜所稅的戶數則約為630萬戶,其中又有超過210萬戶不用繳稅,而會被納入排富標準者可能僅130萬戶。換言之,以報稅戶而言,是由四分之一納稅戶繳納約九成的所得稅,這些所謂「富人」其實負擔不輕。
但這些人真的是富人嗎?由薪資所得占整體所得的53%的比例觀察,所謂富人仍多屬受薪階級。這些辛勤工作者,反而成為排富對象,是否公平?「繳稅有份,小惠無門」恐怕是在號稱公平正義的旗幟下又創造另一種不公不義。
政府對發放現金有疑慮,唯恐喜歡儲蓄的國人,把錢存起來不消費,失去振興經濟的本意,不是沒有道理。但發明有乘數效果的酷碰券,執行不易,各界質疑聲不斷,還不如12年前的消費券,一樣不發現金,卻簡單易行,符合庶民需要。當然12年後的消費券方式,也可以有數位時代的思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