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2.0來了! 7.4萬戶北市房屋恐面臨增稅 3/24前設籍是關鍵

2025-01-15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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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稅捐處提醒民眾,「房屋稅差別稅率2.0」將於5月開徵,提前辦竣戶籍登記,才能享有優惠稅率。(圖/臺北市政府稅捐處提供)

北市稅捐處提醒民眾,「房屋稅差別稅率2.0」將於5月開徵,提前辦竣戶籍登記,才能享有優惠稅率。(圖/臺北市政府稅捐處提供)

臺北市稅捐處提醒,房屋稅條例及臺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案規定的「房屋稅差別稅率2.0」將於今年5月開徵,納稅義務人為114年2月28日的房屋所有權人或房屋使用權人。目前臺北市尚有7.4萬戶房屋應可適用自住用稅率,卻尚未設立戶籍,可能導致稅負大幅增加。民眾務必於 114年3月24日前辦竣戶籍登記,才能享有優惠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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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財政局長胡曉嵐表示,自「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於113年7月1日施行後,已指示稅捐處積極以多元管道向民眾宣導。此次修法重點之一,即是「自住住家用房屋」認定條件新增「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規定,許多民眾可能因此忽略「辦竣戶籍登記」的重要性,導致稅額增加。

稅捐處長倪永祖說明,為減輕全國僅持有單一自住房屋民眾的負擔,符合本人、配偶與未成年子女合計在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已辦竣戶籍登記等條件者,可享有房屋稅單一自住優惠稅率1%。

稅捐處估計,臺北市符合單一自住的房屋達23.5萬戶,其中有1.4萬戶未設立戶籍。這些民眾只要在3月24日前設立戶籍,稅率將由3.2%降至1%。

此外,自住房屋認定條件也放寬為全國3戶,但仍需設籍才能享有1.2%的優惠稅率。稅捐處估計,臺北市約有6萬戶房屋於113年適用自住用稅率,若3月24日前仍未設立戶籍,稅率將由1.2%提高至3.2%以上,稅額將增加1.67倍。

倪永祖也提醒,民眾於全國自住用房屋超過3戶以上者,應提早規劃,選擇3戶設籍,才能享有節稅效果。

為鼓勵多屋族將住家用房屋釋出提供出租使用,出租且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的房屋,可適用1.5%至2.4%的低稅率。但稅捐處統計發現,近3年有向國稅局申報租賃,卻未至稅捐處申報者約有1.7萬戶。符合要件卻未申報者,財政部資訊系統將依全國總歸戶,自動轉為3.2%至4.8%的稅率。因此,出租房屋供住家使用者,務必如期申報並檢附租賃契約書影本。

稅捐處表示,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多加利用「稅務視訊服務雲平台」諮詢,或撥打國地稅免付費電話、稅捐處服務電話或親洽各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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