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震災重創花蓮,造成北花蓮地區受災嚴重。花蓮縣政府持續運用各界善心捐款,協助受災民眾進行各項生活協助和重建工作。截至114年1月13日止,已受理一般建築物修繕申請共3,041件,並已核發2,835件,核撥率超過93%。
針對受損住宅,截至114年1月13日止,危險建築物拆除修繕部分已受理申請29件,並已全數核發完畢。縣府更提案提高拆除補助,整棟拆除費用上限提高至100萬元,部分拆除費用上限則提高至50萬元,希望能更有效協助受災民眾解決問題。
針對賑災基金會協助的修繕補助部分,縣府已受理申請240件,並已核發187件,核撥率達78%,其餘尚在審查中的案件也會儘速審核發放補助款。
對於震災時已強制拆除的住宅,縣府與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持續關心後續重建事宜。縣府已依據都市更新條例規定,分別於113年5月20日、7月5日分二批次公告「花蓮縣0403震災迅行劃定都市更新地區範圍清冊」,並已訂定相關行政規則,同時組成「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委員會」,為後續各案件申請危老重建或都更重建做好準備。
此外,行政院已於113年11月18日核定0403花蓮震災復原自用住宅重建補助方案,新增「立法院主決議方案」,已遭強制拆除的自用住宅所有權人,可以選擇重建單價最高15萬3,000元/坪的補助經費,但選擇此方案將不得再循都市更新條例或危老條例申請重建。本次震災已有39件住宅建物有意願申請耐震弱層補強,已通過資格審查進入設計階段者已有30件,其中3件已在施工中。縣府持續關心各案的辦理情形並協助排除問題。
針對馥邑京華社區危險建物強制拆除部分,由於該棟建物拆除難度高,涉及專業性也高,經縣府與內政部國土署充分溝通討論後,內政部已於114年1月10日函覆表示將由國土署專案發包執行拆除工程,並由縣府協助配合拆除周邊需聯繫的各事項,由中央與地方合作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