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公務人員考績法》相關法規懲處當事人
針對石門區公所現職同仁誤用「新北市石門區公所」臉書專頁發出違反行政中立之留言,民政局表示,對此事發生深刻檢討,會加強相關訓練,並依照《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公務人員考績法》相關法規懲處當事人。
民政局表示,昨(16)日事發當下,石門區公所立即進行內部清查,由於相關紀錄已刪除,也未有同仁承認所為,因此先向警察局報案,以釐清真相;惟至今(17)日下午,該名同仁已向區長坦承錯誤。
民政局將做深刻檢討,並加強局內、各公所同仁之教育訓練
民政局表示,「行政中立」為公務員必須遵守之基本原則,對於該名同仁之行為,將依照《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公務人員考績法》等相關規定,由公所召開考績會進行懲處。
對於發生該情事,民政局將做深刻之檢討,並加強局內、各公所同仁之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