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貴媒體一文「戴伯芬觀點:別鬧了,大學生真的要必修體育?」全文看完,感觸萬千,起念動筆。文本捨棄數據或學理研究支持,純粹根基於教育發展趨勢、運動價值普世觀點與個人學思經驗分享,直白解構「別鬧了」一文邏輯論點,提出三點反思,對文不對人。
筆者從小熱衷運動,曾代表學校對外參與運動賽事,天性習慣規律運動,青年時代經常就在校園運動場,透過運動燃燒青春、鍛鍊身體與磨練心智。大學就讀臺灣師大體育系,師大碩士運動科學組畢業,當了幾年體育老師後,考上教育部國家公費,2013年自澳洲昆士蘭大學博士畢業,目前在臺北市中學服務。由於筆者近年在不同大學端進行產學合作研究、學術期刊發表、受邀演講與高教兼課經驗,因此對大學發展有所觀察與省悟。
事實上,讀到「別」之前,筆者早已知悉許多大學端近年將體育從必選轉選修課程。個人以為,高教各系所主事者或有專業科目、必選修學分等課程規劃,屬專業本位考量,理當尊重。只是,我從「別鬧了」全文中,讀到特定意識形態、甚至邏輯上的謬誤、進而語言刻意引導,深感疑惑與不解。
首先,題目「別鬧了,大學生真的要必修體育?」嘲諷味十足;題目清楚反映立場,即「大學生不需要上體育課。」題目本身高度學術政治。惟,如前頭筆者立場,各科系考量、外部要尊重;社會學系所想開設任何專業課程,外系沒有干預權力。不過,高教發展千頭萬緒,體育到底該/能扮演甚麼樣的角色功能,值得重視;筆者以為,專業工作者(如學有專攻學者教授)應該勇於清楚表態,提出大眾易懂論述,以俾分享專業知識於社會。回到筆者本身的成長與運動經驗,基本是益處大於缺點,感受到體育運動的珍貴,據此,筆者推崇運動應該要很嚴肅的納入高教正式學習,堅實的成為大學校園核心學習課程;這不僅是運動對個人學習與身心靈的層次,更攸關國家層次宏觀競爭力。
再者,「別」文「校園才能運動嗎?」段落論述,點出臺灣中小學與地區運動中心廣設、高教不該再投資興建運動場館、和興建成本不該轉嫁學生學雜費云云。這真的是不知所云,走訪任何世界先進大學,經常可見完善美觀運動場地設施,就是蓋來提供在學者就近使用。筆者過去曾留學過的北美柏克萊大學、或是南半球昆士蘭大學,都是QS排名全球前50大的世界級大學,其運動場地設施師生共享,體育課外,更可提供運動賽事/學術/文化活動使用。
該文另提及大學生為成人教育,重點在於博雅教育與專業養成教育,因此體育課無須排入必修課程,若真想運動可到校外發展。依此語言陳述與內化邏輯,或可發展「校園才能上課嗎?」或「校園才能讀書嗎?」等反問句。依此大學教室可以拆一拆了,因為到處都是學習空間,公園椅子擺一擺師生就可以上課;學校也可以關了,因為臺灣各地圖書館普及,到處都可以唸書。終究,該段論述隱含科目位階概念,即體育課重要性不高,不需專業教師指導。然而,筆者長期觀察發現,許多人進入社會職場後,方能體會體育運動價值與重要性,深究原因不是校園體育老師沒教,而是年輕學子在外界的明示/暗示,認為運動/體育課只是學習陪襯。真實的後續發展是,學子畢業工作年紀漸長,身體機能退化,重拾運動,甚至鑽研運動發現箇中學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