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事件肇因於OBI-822解盲被稱為「失敗」!因而懷疑翁啓惠事先知情而放空,為女兒賣出十張股票。另有一説翁院長不認為解盲叫「失敗」,因數據充分呈顯醣分子有啓動自我免疫的高標效率,而認定其創新療法有成功開發新藥的機會。明眼人都知道,兩面的説法本是矛盾的,於是在曾立委(曾銘宗)的質詢與媒體聳動的標題帶引之下,事情鬧得沸沸揚揚。但到底浩鼎案出了什麼問題?
一、浩鼎解盲為何不能稱為「失敗」?
針對癌症創新療法,浩鼎有兩項専利在進行銜接實驗,先期OBl-822的人體實驗重點不在於達到完全治癒,而是醣分子能否產生抗體的功能,結果呈現有80%以上的顕著效果,這是令科學家最感興奮的事;它將接續中研院授權浩鼎OBI-833的後期實驗,有可能創造多種癌症疫苗的成功機會。如此頂尖的科學實驗,全世界也只有翁啓惠科學家最為清楚,翁啓惠基於事實,將資訊透明告知社會,也應該捍衛自己的科學成就不是嗎?如果翁啓惠的説詞不真,何以世界腫瘤學會同意將此成果蒞會發表?認為完全失敗的人應該提出反駁才對。
二、翁女擁有浩鼎股票,翁於解盲前放空股票?
翁啓惠回國服務前在美國與友人合資新藥公司及其女擁有浩鼎股權眾所偕知,翁女的股權早在浩鼎興櫃當天就揭櫫在浩鼎持股公開資訊,所有投資浩鼎股民偕知,唯獨曾主委和媒體有可能不知。再説翁女本是浩鼎原始股東,其資金取自符合美國法令的父母贈與,原始股東之間的股權移轉與支持後續的研發都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哪有要別人投資一個不可知的未來卻自己落跑的道理?況且誰知道未來浩鼎的發展會如何?台灣是一個自由經濟體制的國家,股價上上下下由市場機制決定,其它類股要高要低,不也都是如此嗎?
其實投資新藥就是成功與失敗的賭注,獲利不該?虧損才對嗎?至於翁啓惠要甘冒内線交易為女賣出十張股票,這種想法不合比例原則,也不符一般常理,或許翁有臨時之需不得而知,但此種放空十張來抄作股市的想法未免太滑稽了。曾立委應該是個單純的公務員,沒能察覺這裏頭或有牽扯多、空雙方利益交戰的計謀?或有生技同業競爭的手段?或有紅色產業的利益?或有政治操作?或有不希望翁成功的主意...?期待曾立委能一本初衷,追出他最關切在解盲前大量放空的禿鷹吧!
三、為什麼又是尹衍樑?
我們不清楚翁啟惠如何認識尹先生,但從之前宇昌案可以理解;翁啓惠和一批華裔科學家,一直努力要幫國家打造綠色生技產業而奔走於行政院、立法院,並為尋找資本的挹注而遊說於國發會和諸多資本家之間,事實證明國發會和尹先生的眼光是精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