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法22條是國防自主,並未强調國機國造,國防自主在國內早已形成政策,國防法第22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應依國防政策,結合民間力量,發展國防科技工業」。
若要強調國機國造,先須分成二點深入研討:
1、何機國造?
2、國機何造?
國力有限必須先評估何型機種必須國造,是戰鬥機還是教練機。確定必須全傾國力後,再探討如何研製,是完全自研自製還是結盟合研分製。
即然三十年前就由美國通用動力公司,現已被洛克希德馬丁公司併購,以F-16為基礎派遣數十位顧問指導過經國號戰機研製,可以回顧來時路的岐嶇艱難,但不須逆轉輪軸重履前轍,再以教練機自研自製來証明獨善其身,除了預算大餅分而食之,對航太產業整體競爭力恐怕提昇有限。
美國防部公布TX計畫後,對空軍可能的最佳方案或許是追隨美軍高教機規格。TX計畫現下是四霸競逐,除了洛馬與南韓的T-50,雷神邀約義大利M-346改型命名為T-100,功成身退的T-38原廠諾斯洛普也與空電模擬專業的L3Com合作,就連商務客機龍頭的波音都選擇與瑞典Saab同盟。
TX計畫預計350架,這只是美軍需求數量,尚未列計所有F-35共同出資國可能的需求總量。若再蒙美國同意加列我高教機的需求,同時強烈要求於國內執行作戰測試評估,應有資格分別洽商四大廠合研分製競食巨餅。可惜的是,未在各團隊成立前捷足先登共裏盛舉,若能早在專攻飛彈的雷神公司結盟義大利M-346前,就以曾經IDF戰機或AT-3教練機之研發經歷自薦結盟,將可技術互補產能互享。
滿手籌碼本該被奉若上賓不該遊顧門外,但是在國機國造的激情迴盪下,似乎已無理性探討空間,只好順應激情拉長時程以延緩交機。但是以拖待變地延長計畫將大增變數更添風險,未來極可能遭遇決策反覆,屆時深情企望的產業遭乍令中輟又將何所適從。
至於空軍部訓機與高教轉換所產生的戰力空隙如何填補 ? 可行方案很多,先請漢翔將AT-3汰弱留菁,拆拼補整並提升現有機隊的妥善率,也可加入歐洲聯合代訓計畫或大英國協代訓計畫。也可在現貨市場先暫購若干架應急,以待美國TX高教機計畫,將來再分售或租賃持有同型機的各國。
再以義大利自製的M-346為例,義大利空軍首期只先購九架,七年後的上個月才再宣佈加訂九架,屆時將再以F-35之可獲度評估是否追加,雖然失去量產效能,但可保留最大彈性裕度。
靈活彈性的選擇權設計,使義大利國防未來還可期待隱形戰機的自研自製,或比照瑞典之加入歐洲無人戰機計畫,或可期待採購無人戰機。至於戰機有人或無人屆時再定,未來無論如何教練機需求只會縮編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