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下議院14日以413票比202票,通過推遲英國脫歐日期,這意味英國將不會(或說不願)在3月29日的原定期限脫離歐盟。不過依據《里斯本條約》第50條規定,「延期」這件事並非英國自己說了算,而是必須得到歐盟其他27個會員國同意。因此英國究竟何時脫歐、如何脫歐,在本周連續三天的多場表決之後,其實依舊沒有一個定論。梅伊政府的發言人也承認,政府仍在為「無協議脫歐」做準備。
《里斯本條約》是在2009年由所有歐盟成員國簽署生效,第50條規定了成員國脫離歐盟的正式機制。其內容是成員國一旦啟動第50條,如果未達成一致協議同意延長協商時間,則將在通知後2年內,也就是2019年3月29日退出歐盟。
特雷莎·梅希望長時間推遲退歐的威脅,將促使保守黨內的英退支持者及民主聯盟黨(DUP)成員,在其協議第三次議會闖關時投票支持該協議。北愛爾蘭小黨DUP在議會中支持她的少數政府。
希望推遲脫歐、不會有二次公投
英國國會14日除了以211票的大幅差距,承認無法在3月29日的期限前完成脫歐的談判與準備工作,希望延後脫歐期限,由前保守黨議員沃拉斯頓(Sarah Wollaston)提出的「舉行二次脫歐公投」案,當天也以85票贊成、334票反對遭到否決。這代表英國將不會舉行「二次脫歐公投」,或者說,用「二次脫歐公投」來推翻當初公投決定脫歐的可能性,如今已經消失。
此外,工黨議員包威爾(Lucy Powell)提出的修正動議,認為《里斯本條約》第50條延長期限不應該晚於6月20日,亦即應在6月20日之前完成脫歐,此案最後以311票贊成、314票反對,僅3票之差遭到否決。
《脫歐協議》下周將三度叩關
2016年7月13日接下英國首相重任的梅伊(Theresa May),兩年多來不斷強調「英國將在2019年3月29日離開歐盟」,並在去年11月終於與歐盟達成《脫歐協議》,但這份協議所引發的愛爾蘭與北愛爾蘭邊界問題,卻也成為讓下議院陷入爭論的攻防焦點,導致今年1月15日與3月12日分別在國會遭到兩次否決,第一次落敗甚至創下英國史上最大差距的230票。第二次雖然收縮至149票,但同樣是以極大落差未能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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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英國就要陷入可能讓經濟、社會陷入混亂與黑暗期的「硬脫歐」(無協議脫歐),下議院13日先是表達不願接受「無協議脫歐」,14日在表態希望延長脫歐期限,梅伊也只好接受無法在3月29日完成脫歐心願的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