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二二八事件和白色恐怖的歷史真相、處理不當黨產、公共場域的「去蔣化」及相關遺址紀念,究竟與「轉型正義」有何直接關係?何謂「轉型」、「轉型」至何處?台灣教授協會23日上午舉辦「轉型正義與法律」學術研討會,由台灣中研院社會所研究員吳乃德主持首場發表,就「轉型正義」的概念與社會誤解進行對話。
政大台灣史研究所教授薛化元致詞時表示,轉型正義的問題在於不應只針對「政治案件」作為處理標的,國民黨威權時代對於人權的不當侵犯未必都是以「叛亂或政治案件」處理。
蔡辰洲、蔣經國與「十信案」
薛化元以「十信案」為例,指出政府以「涉及違規放款等經營問題」,依違反《票據法》逮捕國泰集團家族的蔡辰洲,但事實上卻是因為蔡辰洲進行全島政治人物的派系整合,組成「十三兄弟」,聘雇黨政軍高層出身擔任顧問,遭到蔣經國的猜忌。薛化元表示,若以政治案件作為轉型正義的處理標的,恐不足以解決威權體制侵害人權的問題。
薛化元也呼籲民進黨,應先緊急立法禁止銷毀1992年以前的檔案,以保存許多流落在外的國家檔案及轉型正義相關史料。
須保證不再發生人權侵害
挖掘國民黨政府過去在威權體制下種種違反人權的歷史記憶,進行賠償、追究與紀念的措施,常被視為「轉型正義」。為何應該處理過去體制對人權的侵害?與會的華梵大學哲學系助理教授龔維正認為,民眾常以「過去的就讓它過去」來塘塞,對他們而言,政權改變的瞬間一切就歸零,但事實上制度性的權力濫用仍然潛存。
龔維正指出,威權遺緒不僅殘存在過去記憶,而是在政府行政、立法、司法的制度運作,如行政院長、警政署長等能調度警察,以不符比例原則的方式武力壓制合理的示威抗議,隨時變臉無異回到威權的暴力統治。他強調,若將過去的事件定位為大規模人權侵害,才代表國家有「保證不會再次發生」的義務作為。
「轉型正義」應轉到何處去
至於該如何處理,東吳大學哲學系教授陳瑤華引述知名法律學者泰鐸(Ruti Teitel)的見解,認為並沒有單一正確的方式處置威權統治,而是應視「影響社會不正義的遺緒」、「法律文化與政治傳統」、「轉型的政治環境急迫性」等因素,訴諸公開討論及辯論,選出一個最合適的模式。
對於「轉型正義」的意涵究竟為何,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前理事長陳俊宏認為,「轉型正義」一詞的解釋範疇正處於擴大的趨勢,但當一個概念可以指涉所有事情時,也就無法解釋任何事。
陳俊宏表示,「轉型正義」意謂「如何在轉型的過程中尋求正義」,在政治轉型後,如何處理過去種種侵犯人權的集體暴行,以達到社會和解的願景。而正義的機制為何,應考量甚麼特定條件,則是目前應思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