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拉雅族發起正名運動多年,但未獲政府的認可,族人提起集體行政訴訟。2011年7月21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宣判,將訴訟駁回,等同於敗訴。因血統及文化早已漢化的原因,目前官方層級認定的原住民族身分,僅台南市政府認定其為「市定原住民族」。對於正名運動多年未果,上百名台南市西拉雅族人將於28日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進行言詞辯論,並舉行記者會,展現回復原住民身分的堅定決心。
「台灣歷史上,幾乎沒有一個族群,能像西拉雅族一樣,從『歷史』開始到現在,不只有自己的口頭傳說,有自己最早的文字(番仔字,或所謂的新港文書)、宗教與祭典;外人400多年來對該族的記載,史不絕書、文獻可徵。」中央研究院歷史學家翁佳音曾表示,西拉雅是最有歷史文獻與現實仍存在的原住民,但在中央政府的阻攔及壓制下,致使西拉雅族在台灣社會如同失根的民族(既非漢族亦非原住民族),流著南島民族的血液卻不被國家承認。
西拉雅族正名運動困難重重,自2012年提起行政訴訟以來,期間已進行4次準備程序,若追溯至2010年首次確認訴訟更長達6年半。過程中因未符合《原住民身分法》第2條第2項所稱「平地原住民」之要件,依法無法取得原住民身分,僅台南市政府認定其為「市定原住民族」。
針對28日言詞辯論庭,原告委任律師─永信法律事務所,據原住民族委員會近期撰寫的《平埔族群身分認定政策意象書草案》表示其主張西拉雅族已漢化,也沒有阻礙西拉雅族文化復甦的陳述,與事實不符。「此外,未於四次登記期間登記即無法取得原住民身分之說,屬不合理剝奪原告之權利,亦屬違法。」
台南市西拉雅原住民事務推動會執行秘書萬淑娟表示,這次的言詞辯論庭為高等行政法院裁判前的最後程序,希望在不久將來,中央政府能為西拉雅族平反正義、還諸人權。
台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汪志敏也表示,原住民族委員會一直以「資源分配」為由拒絕西拉雅族回復原住民身分,但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按比例增加預算。「身份自我『認同』與法律『認定』的悖離,是中央政府要主動出面解決的問題,而非將所有責任歸咎於法律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