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裡,我們看到阿魯巴非但不是友善的表現,過程並不是對等的互動,被阿者也不是那麼的有人緣,反而是優勢者歧視、宰制與欺壓弱勢者的極端手法。這其中有個很殘酷的地方,阿魯巴這個遊戲在進行時, 雖然可能是男孩建立認同、彼此關係的互動與儀式,但對跨性別女孩或一些陰柔男孩來說,卻是帶有揮之不去童年噩夢的強暴性虐待行為,破壞了我們對人的信任與自信心。其實,我曾有一段時間活在這種泥沼之中, 相對於有人說他因為期待而被抓住,感到太雀躍、太爽了, 我則是女性認同受到否定、人格尊嚴遭到踐踏,感到害怕及焦慮。
阿魯巴一直以來被視作男孩的性遊戲,後來被意識到是校園霸凌,近期則被認為是「性騷擾」,就連反對阿魯巴暴力的人,包含一些女性主義者都這麼認定。在這裡的問題是,阿魯巴怎麼會是「性騷擾」呢?以行為及傷害的程度來說,就好比一個小女孩被眾人制服住,拿起樹枝插入她的陰道,這應該會被認為是「輪暴」與「性虐待」;那有陰莖的孩子,可能是男孩或女孩,被眾人制服住,並重擊他/她尚在發育的脆弱性器,程度上也應該被視作是「輪暴」與「性虐待」。可惜「陰莖不會被侵犯」的迷思(有時陰蒂也有類似的迷思)依舊作祟,連實務上的法律判定,都常常是用「性騷擾」或「強制猥褻」處理,而非「強制性交」。
另外一個問題是, 關於「性」的傷害及暴力,往往被認為是「貞潔」的問題,再加上社會對「性」的獵奇化,因此性暴力抽離了「性道德」層次,其深遠的傷害就不再被當作一回事,也不怎麼能談論它,還有人會去譴責感到受傷的人「恐性」、「性保守」、「良家婦女」、「護家盟」等等,與過去批評被害人穿著清涼、晚上在外面亂跑並無二致,簡直堪稱「譴責被害人2.0」。而在「性」上,「男賺女賠」的迷思更使得「男性」(生理性別或社會性別)所受到的性傷害不被正視,不是「賺到」就是「成為真男人」的象徵,因此被當成遊戲甚至笑話。不僅如此,大眾更忽視了對女性、兒少、同志與跨性別等性/別弱勢者來說,「性」正是歧視及宰制這些群體最直接的管道,如果我們忽視「性」的文化意涵與不平等的現實,以及對人格尊嚴及身體界線的貶抑侵犯,將再也無法提供這些受害者及倖存者其所需足夠的資源與社會保障,以及意識到這些事件背後的結構問題及成因(如果性不再特殊,惡意散布裸照與矯正強暴等行為真的還會發生嗎?這些暴力會不會用別的形式呈現?),反而使社會更加淪為弱肉強食的叢林。
*作者為性/性別弱勢性保護與兒少保護連線發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