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接著,校園裏頭有沒有不適任教師?絕對有。但是請問認定的標準何在?碰到性平或霸凌這一類的案件,只要有徵兆,在進入覺察期時,學校就必須通報教育主管機關,然後進入後續的處理流程。這一類的事件,只要是證據確鑿,通常是無法包庇掩護。可是,所謂的「教學不力」或「無法勝任工作」呢?可有明確的指標或特徵可以依循?這就是客觀現實,我們真的難以量化一個客觀正確的標準來篩選出這一類的不適任教師。這絕對不是彭理事長文中所言:「針對疑似教學不力、無法勝任工作的不適任老師,是可以由學校提送專審會調查,然專審會調查完成後,還是得回到原學校教評會做成決議。由此可見,修《教師法》針對草案第九條第三項,關鍵仍是在教評會處理不適任教師案時,須增聘學者專家以『避免師師相護的為難』。」「師師相護」似乎就成了問題的關鍵因素?彷彿這一切教育之有罪,就是罪在老師?這若不是刻意栽贓、扣帽子,就是對於教學現場實際狀況的無知。
今年九月即將上場的108課綱,很顯然地,這次的主事者是打算模仿芬蘭2017年開始實施的最新教改方案─素養指標,即便芬蘭多年來已是全球教育改革成果豐碩、進步恢弘的領頭羊,但是,一味地模仿人家的皮毛,不考慮兩者之間的先天條件差異,難道真的不怕畫虎不成反類犬嗎?要言之,芬蘭的師資培育制度是集中在8所大學的教育學院,而且必須是碩士等級。由於在芬蘭,教師的地位崇隆,堪比律師及醫師,雖然薪資不是很高,但是受到整個社會的肯定與尊重,於是每年只有百分之十的高中畢業生得以擠進這個師資培育的搖籃。反觀我們,早早就將師範體系打破,造成現今師資水準之惡化與不齊。再談到芬蘭教師因為地位獲得廣泛的尊重,不會動輒受到家長及社會上無謂的雜音干擾,教學得以自主,自然創造出這些年來該國在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所舉辦的國際學生評估計畫(International Programme for Student Assessment, PISA)評比屢屢名列前茅的佳績。出身芬蘭、最了解芬蘭教改事宜的《芬蘭教育這樣改!》一書作者帕思.薩爾柏格(Pasi Sahlberg)教授點出了這種教育成果及殊榮的核心關鍵因素之一,那就是「有系統地發展令人尊重且非常有趣的工作環境,讓芬蘭教師與領導者能在教育體系裡如沐春風」。看看別人,想想自己,我們真的有提供給台灣的師生這樣子友善和諧的教學及學習環境嗎?
我們的教育沉痾已重,已經到了不得不改的嚴重地步,然而,絕對不要任由「吃香灰治病」這一類神棍式胡亂教改方案肆虐,誤將多數兢兢業業、盡心盡力於教育崗位的老師們當成需要綁在火柱上受死的巫師或巫婆,教師團體當中,難免有些濫竽充數的不適任傢伙,但是,研討出一套適當合理的師資培育制度,再佐以客觀有效的退場淘汰方案,如此一來,方能激勵所有第一線為我們衝刺教育的教育人員,讓他們以身為教師為榮,以教育為樂,這樣方能讓我們殘敗的教育起死回生,殷鑑不遠,「芬蘭經驗」就是我們最佳的典範!
*作者為國中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