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斷交加上歐洲經濟不景氣,才讓採購潛艇案意外成真
其實在中共強大的政經壓力下,本來臺灣是根本沒機會從美國以外的國家獲得重要軍事裝備,不過當時正好遇到歐洲造船業的嚴重不景氣,再加上遇上中美斷交的空窗期,這讓瀕臨倒閉的歐洲廠商,有機會突破美國人對臺灣的影響力與控制力而直接與臺灣接觸。只是當年我方完全沒有對歐洲國家採購軍備的經驗,連合約都擬不出來,為此臺灣透過與我邦交友好的南非,私下取得了南非海軍向法國採購潛艇的合約影本,之後就以這個合約為範本與荷蘭人談判,才得到相對優惠的採購條件。
不過當中共一開始抗議後(註十),荷蘭政府的態度也變得猶豫不決,只是在評量國內失業率日趨嚴重的壓力下──當時荷蘭的失業率高達百分之19,居歐洲之冠,而且失業人口每天還以1,000人的數字快速增加,這逼的荷蘭政府冒著可能被倒閣的風險簽發輸出許可給RSV,但附帶的條件有2,一是,由船廠直接跟臺灣(中華民國政府)簽約,荷蘭政府不居中做保,避免惹惱中共。也就是說──整個潛艇採購案被刻意歸屬為私人商業行為,只是一旦船廠出現任何問題,均由臺灣(中華民國政府)自行負責,荷蘭政府概不介入。另一個條件是,臺灣(中華民國政府)必須另外從荷蘭廠商購買與潛艇採購數額等值的商品(兩艘潛艇採購價約3.5~3.7億美金)。
為了補足潛艦交易案中所附帶要求的貿易額度,由經濟部長趙耀東(1916~2008)親自出馬組成的採購團,最大的買主是四家國營企業,分別為臺電(採購3,620萬美元)、榮工處(採購31,800萬美元,2009年11月民營化改為:榮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油(採購31,200萬美元)、中船(已改名為臺船,採購3,320萬美元),採購的項目大多是工業設備,如挖泥機、泊碇船、發電用的鍋爐(用於大林火力發電廠更新,由燃油改為燃煤)及技術服務等。同時中船也和RSV公司的兩家子公司MARCON及SHIPKNOW公司簽訂技術合作合約,由中船提供半潛式海域鑽探船,MARCON及SHIPKNOW則是提供貨櫃及散裝式商船的設計服務,供中船造船之用。而興建中的國家兩廳院(「國家戲劇院」和「國家音樂廳」),則是將內部所有的燈泡全部改向荷蘭商飛利浦(Philips)採購。除了公營企業,經濟部也帶了幾家私人企業去荷蘭採購農工原料,其中義美食品公司與台塑企業分別簽約購買了1,500多萬美元的奶粉和化學原料。之後長榮海運公司再向RSV造船公司訂購7艘全自動貨櫃輪(ACCU)。另外在進行潛艇採購的同時,臺灣也透過與德國有合作生產SUT魚雷的印尼私下取得112枚潛艇用的重型線導魚雷(註十一),附加的條件是──臺灣需贈送印尼數艘除役的 LCU 與 LCM 登陸艇和10萬噸稻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