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檢察官即將在五月一日起填寫職務調動表,但四月下旬,法務部突然公布一套全新的人事方案,打算推動一審檢察官到二審辦事、二審檢察官到一審傳承。這套立刻要實施的方案讓面臨職務調動的檢察官猝不及防,法務部綿密且精心的設計雖號稱全方位兼顧檢察官權益,卻仍難以避免地引發「老中青」三代檢察官不同的雜音……。
針對老中青三代釋出「三個版本」
四月十八日上午,法務部大動作地在法務部五樓大禮堂舉辦北區座談會,近百名檢察官及首長神色凝重地準備聆聽法務部解釋攸關前途的人事新方案。在會場之外,檢察官們幾乎是人手一份、眉頭深鎖地研究流程圖,但自己如何適用似乎令他們一頭霧水。
在北區座談會上,包括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邢泰釗在內的不少檢察首長都親自到場,法務部則由常務次長張斗輝坐鎮,法務部長辦公室主任顏迺偉、檢察司長王俊力等高層嚴陣以待。而在投影片上秀出的三張圖,就是法務部針對老中青三代檢察官的人事規畫案,分別是「舊二審試行版」、「新二審試行版」及「二○一九年試行版」。
王俊力解釋,「舊二審試行版」主要針對二審檢察官,雖然基層多數呼籲他們回任一審,但改革得符合人性,而且(依據《法官法》規定)不能強制調動他們,只能鼓勵。他說,二審檢察官權益不變,但主動回任一審的檢察官如果表現好,有機會優先指派為一審檢察長或法務行政機關「正副首長」。
至於「新二審試行版」則是去年實施的版本,該方案要求去年晉升二審的主任檢察官待滿三年後就得回任一審當「資深檢察官」。法務部將該方案微調成待滿一年就有資格回一審,如果表現好,也有機會獲派一審檢察長或法務行政機關「副首長」等。
駁「升官圖」,認人事方案優於院方
他接著公布最受矚目的「二○一九年試行版」,這個馬上會實施的新版本,主要對象為已取得實任資格(獲《法官法》終身職保障)的檢察官或主任檢察官。他說,這兩類對象如果調任二審辦事兩年,職缺仍會掛在原來的地檢署,兩年後他們回任一審,就能接手特殊任務編組或延續主任餘下的任期,表現好的話甚至有機會獲派一審檢察長。
他說,根據檢察官的職涯歷程,通常在一審當十幾年檢察官後才有機會升主任,或者八年後遷調至二審,等到派任檢察長時都接近或超過五十歲了,因此這個方案能大幅縮短優秀人才出任檢察長的時間。
但法務部為什麼非得設計讓檢察官調二審辦事?王點出原因:「調二審辦事的檢察官能以自身經驗促進一、二審交流,而更關鍵的是,根據《司法人員人事調例》及《檢察長遴選要點》規定,檢察官必須在二審服務過才能派任檢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