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T公開挺Uber 計程車聯盟反擊回嗆3假:「假新聞、假新創、假共享」

2019-04-26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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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在台協會(AIT)25日發函,表達對交通部研修「Uber條款」的不滿。對此,計程車聯盟今(26)日赴行政院陳情,並另寫一封公開信回覆AIT。(廖羿雯攝)

美國在台協會(AIT)25日發函,表達對交通部研修「Uber條款」的不滿。對此,計程車聯盟今(26)日赴行政院陳情,並另寫一封公開信回覆AIT。(廖羿雯攝)

昨日美國在台協會(AIT)發函給我國政府,對交通部研修「Uber條款」表達不滿,指涉這項修法不利於新創產業發展,計程車聯盟今(26)天赴行政院陳情,並另寫一封公開信回覆AIT,直批Uber用假新聞騙代雇駕駛投入平台工作、以假新創名義規避守法義務、用假共享無視運輸業責任,要求AIT不要干預台灣內政、為無良企業說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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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103條之1(又稱Uber條款)」,將限制Uber現有在台營運模式,不僅引起平台、代雇駕駛抗議,AIT昨天也發函表示,「103-1」規範租賃車起租時數以小時計、禁止巡迴攬客這兩項規定,並不適用台灣現況,相當於禁止台灣的APP叫車服務,希望交通部重新考量修法。

計程車工會:AIT說法自相矛盾

計程車聯盟特別選在預告期截止的今天,到行政院遞交陳情書,望交通部盡快公告新法令;面對AIT的說法,計程車駕駛員工會全聯會理事長吳建璋表示,AIT的說法其實自相矛盾,公路法第34條早已明定租賃車不能載客營運,「103-1」只是重申現有法條內容,AIT卻公開鼓勵美國公司繼續違反台灣法律。

20190426-針對美國在台協會(AIT)25日發函對交通部研修「Uber條款」表達不滿,計程車聯盟今(26)日赴行政院陳情。圖為計程車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理事長丁平和遞交陳情書給行政院交通處副處長吳政昌。(廖羿雯攝)
針對美國在台協會(AIT)25日發函對交通部研修「Uber條款」表達不滿,計程車聯盟今(26)日赴行政院陳情。圖為計程車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理事長丁平和遞交陳情書給行政院交通處副處長吳政昌。(廖羿雯攝)

AIT還在信件中提到,某間「提供APP叫車服務的美國科技公司」在台灣,透過和小客車租賃業合作,取得合法經營,並大規模投資,長期配合政府解決多項問題,如今卻因為法令修改可能面臨無法繼續營運的困境;AIT警告台灣政府,一味修法保護國內既有產業,台灣將錯失藉由數位創新創造經濟成長的機會,同時也形塑不友善的環境,讓外資不敢來台投資。

不過吳建璋指出,這間「提供APP叫車服務的美國科技公司」假借共享經濟名義,忽視運輸業責任,2年來在台積欠25億元罰款,用對代雇駕駛高達25-33%的抽成牟取暴利,Uber必須繳清罰款,才能繼續在台營業。

交通部預告的修法內容,幾乎排除小客車租賃業與Uber合作的生意。(郭晉瑋攝)
針對美國在台協會(AIT)25日發函對交通部研修「Uber條款」表達意見,計程車駕駛員工會全聯會理事長吳建璋26日指出,公路法第34條早已明定租賃車不能載客營運,「103-1」僅是重申現有法條內容。(資料照,郭晉瑋攝)

吳建璋進一步提到,Uber宣稱交通部同意其與租賃業合作合法一事,經交通部查證2年多前的會議紀錄與錄音檔,已確認是「假新聞」,Uber不但說謊、完全違背其守法營運的承諾,還藉此誆騙許多人投入代雇駕駛行業,公路總局也對此累計開出154張罰單。

計程車代表批AIT:怎可為非法業者,在台嗆聲

而計程車派遣產業發展協會秘書長曾弘義則提到,Uber最主要的問題在於用「假新創」之名非法營運,對乘客安全造成疑慮、也對合法業者產生衝擊,因此交通部與行政院本於依法行政、落實分業管理的立場修法,讓合法業者的不同業別之間各保有其合理的營運模式,態度十分明確,「AIT作為一個外來國家的代表,怎麼可以去支持一個非法的業者,在台灣嗆聲呢?」

曾弘義強調,讓Uber儘速落地合法、呼籲政府協助代雇駕駛轉型是今天陳情最重要的訴求。他還說,近日各車行接獲不少代雇駕駛詢問如何加入多元計程車,警政署主辦之計程車執業登記證考試人數也已爆滿,網路平台代雇駕駛自救會雖聲稱多元計程車是失敗品、代雇駕駛不願妥協,或許代表一部分人聲音,但從實際情況看來並非如此。

Uber駕駛集結凱達格蘭大道,抗議交通部公布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網路平台叫車代僱駕駛自救會提供)
Uber駕駛日前集結凱達格蘭大道,抗議交通部公布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網路平台叫車代僱駕駛自救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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