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碳三法」中有《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溫室氣體減量管理法》、《能源稅法》,目前剩下最重要的《能源稅法》尚未通過。台灣環保聯盟、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及立法委員陳曼麗金31日舉辦「能源稅立法座談會」,從《能源稅法》制訂源頭直至現在面臨困境,展開討論。
能源稅法改革 陳明真:2030年標準 難度相當高
溫室氣體大量排放造成氣溫上升,若二氧化碳排放持續超過450ppm,一、兩代後可能會有不可逆向的毀滅性的物種滅亡。196個締約方2015年通過《巴黎氣候協定》,希望本世紀結束之前,能比工業革命前的大氣溫度增加不超過2度。任內曾推動《能源稅條例》的前立法委員陳明真表示,台灣承諾2030年的排放量是2005年的80%,「難度相當高」,儘管去年巴黎氣候協定雖然沒有規定每個國家要怎麼減碳,如碳交易、或是行政力量控制汙染、政府補貼,「但是能源稅是一個最有共識的方法,而且比其他方法簡單。」
陳明真表示,台灣2006年131位立委提出能源稅條例草案,2007年的時候幾乎沒有人反對,媒體也支持,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都支持,可惜當年沒有通過,結果後遺症很大。2008年民進黨立委也提出,2010年國民黨提出,2012年親民黨也提出,可惜都沒有通過,造成現在很多困局。
10年逐漸增加 10年後達最高點
對於能源稅主要內容,陳明真提出分為針對「化石能源」石油、煤炭、天然氣等徵稅,分10年逐年增加到第10年的最高點,10年後能源的價格接近日韓水平三個重點。
陳明真表示,目前台灣沒有針對煤炭課徵汙染相關稅費,石油、天然氣都還要課稅,「也因此能源浪費多,導致產業沒有競爭力。」
陳明真認為能源稅的配套措施為降低綜合所得稅,因為綜合所得稅是人民努力工作的成果,「要課稅應該是針對那些不勞而獲的獲利。」
能源稅能補助弱勢 幫助替代能源
陳明真表示,能源稅可以補助低收入戶、提供托嬰、托育、幼教、教育、長照、有機農業,補助大眾運輸系統,幫助替代能源發展之經費,還有其他社會福利經費。「證所稅增加的稅金才一點點,但是反對的人很多,能源稅可以增加的稅金很多,但是反對的人很少。」
能源稅可以改善財政問題。陳明真認為新版的能源稅,有兩個特色;「一個是先課稅在退稅,另則針對核電也要課稅,因為有核廢料汙染問題」。陳明真說明台灣有許多地下油行,「如今是一毛錢都沒有稅」,讓政府損失一年約有150億元的稅金;他表示若2007年時能源稅通過,台灣今天處境會好很多,「政府當時錯誤給我們帶來很多傷害,越晚處理代價越高。」
巴黎氣候協定 台灣的歷史機遇
陳明真表示,台灣好不容易對《巴黎氣候協定》有很深的印象,「歷史機遇不容錯過」,他也表示台灣有好幾次機會,可惜都沒通過,並以美國《健保法》當時推了30幾年沒過為例,如今美國人醫療開支占收入的10幾個百分比,「台灣不能再錯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