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跨國同性伴侶成為「次等公民」祁家威下個目標:推動跨國同性婚姻合法化

2019-05-17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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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同運先驅祁家威。(蔡親傑攝)

台灣同運先驅祁家威。(蔡親傑攝)

今年5月24日,台灣將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志可以合法結婚的國家,對於投身同志運動超過30年的祁家威,這只是革命的過程而不是終點。同志伴侶們結婚了,然後呢?祁家威說,他的下階段目標是推動跨國同性婚姻合法化,讓外國同志伴侶的婚姻在台灣也能被承認。祁家威笑說,同志運動要成功有三大要素:「能、敢、會」,剛好這三項條件他都具備,「這就是我的天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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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4日,司法院大法官作出釋字第748號解釋,宣告《民法》婚姻規定,未能使同性別二人結合,違反憲法婚姻自由還有平等權保障,有關機關應該於2年內檢討改進。逾期沒有完成相關修法立法,同性二人可以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這項釋憲案就是由祁家威所提出。他在2013年3月21日至台北市萬華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被以不符《民法》規定為由拒絕,向台北市政府提出訴願,接著在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敗訴定讞後,又於2015年向司法院提出釋憲聲請書。

20181125-高雄同志大遊行,挺同人士高舉彩虹。(甘岱民攝)
高雄同志大遊行,挺同人士高舉彩虹。(甘岱民攝)

好事多磨、一波三折 祁家威:反同團體越阻撓,就越證明同婚是一樁好事。

1986年,當年才28歲的祁家威第一次請求與男性公證結婚遭拒,他到立法院請願,還因此遭政府約談,被監禁半月之久。爭取同婚這條路,祁家威走了33年,如今台灣將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志可以合法結婚的國家,祁家威說,他不覺得這條路上有什麼阻礙,「因為好事多磨,反同團體越是阻撓就更證明這是一樁好事。」

20181125-高雄同志大遊行,同運先驅祁家威站上高處揮舞彩虹旗。(甘岱民攝)
高雄同志大遊行,同運先驅祁家威站上高處揮舞彩虹旗。(甘岱民攝)

今年2月,行政院《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出爐,祁家威當時給予85分的高度肯定,他也感謝政府,特別是《施行法》中許多條文皆準用民法,他認為已經對同志伴侶相當友善。但《施行法》還是有很大的進步空間,例如對跨國同志伴侶的婚姻保障,就是他接下來要努力推動的重點。

跨國同婚成次等公民 祁家威質疑:我國公民結婚為何要看他國臉色?

20190415-祁家威15日接受專訪。(蔡親傑攝)
祁家威接受《風傳媒》專訪。(蔡親傑攝)

由於《施行法》草案中,尚未包括跨國婚姻,因此仍適用現在的法律。根據我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規定,跨國婚姻是否成立,必須依照當事人的本國法;簡言之,即使台灣的同婚合法了,台籍同志與外國伴侶登記結婚時,若對方國家不承認同婚,在台灣的婚姻也無效。

祁家威說,假設台灣人要和汶萊人結婚,需要汶萊政府核發單身證明,結果被發現結婚對象是同性,「這樣不是等於要對方去送死?」他也質疑,既然中華民國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為什麼國民要結婚還要別的國家先承認,我們才予以承認,「我們為什麼連結婚都要看其他國家臉色?」他也認為,《施行法》在立法院審議過程如果能提早一個月,在4月25日前就完成,會讓整個流程更加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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