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蘇貞昌駕駛「接地氣」的改革列車,經過民進黨立委林岱樺催足油門,已成為失速列車,將台灣的農地鑽得開腸破肚。行政院於三月底提出的《工廠輔導法》(《工輔法》)已遭環保團體批評是使農地違章工廠就地合法,而林岱樺又在初審過程中放寬多項限制,無疑是放任農地違章工廠占地為王。
減少政治衝擊,就地合法成共識
《工輔法》目前規定,二○○八年三月十四日以前設置的農地違章工廠都可以申請「臨時登記」(臨登),取得「暫時合法」的身分進入輔導期以待「正式合法」,至二○年六月二日以前都可以暫緩相關罰則。至今仍有七千家廠商辦理臨登,約有三萬家農地違章工廠應登記而未登記(未登)。
眼見期限將至,又與選舉撞期,不論朝野都希望減少政治衝擊。高雄市林園、大寮區的農地違章工廠密度不輸台中與彰化,自行政院公布修法版本後,該區立委林岱樺以兼顧全台農地工廠六十三萬勞工的權益為由,要求經濟部次長王美花與相關部會高層召開說明會,力保該區工廠生存,約有一千五百人參加。
行政院版以一六年五月二十日為度,納管過往既存的低汙染與中高汙染工廠,拆除此後新增的工廠。農地違章工廠若在修法兩年後申請納管,三年內提出工廠改善計畫,十年內取得「特定工廠登記」(特登),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且能申請土地與建物合法,遂成為合法工廠。
重要的是,過去不可變更地目的優良農地已不在規範之列,農地一經變更後,地價可能上漲,又將落入炒地皮的循環。王美花亦曾坦承,當工廠與地目都合法後,就不能限制買賣或轉移土地,惟相關規範還需與主責國土計畫的內政部討論。
提案放寬未合法的農地工廠買賣
相較於前幾次修法訂定落日條款,此次修法後取得特登的業者,即便未辦理合法化程序,每年只要繳納兩萬至十萬元不等的輔導金,就能不受任何罰則地在農地上持續營業。惟有經濟部設下七大限制,不得變更工廠產品、事業主體、負責人與合夥人,亦不得增加、轉讓廠地、廠房與建築物面積。
法案審議過程中,民進黨立委蔡培慧雖然以附帶決議要求經濟部每五年進行通盤檢討,但亦有民進黨立委何欣純提議要放寬納管與提出工廠改善計畫的時程,忽略《工輔法》自○三年首次修法後,農地早就禁止新設工廠,要求舊廠轉型。
然而,林岱樺在修法過程中又企圖突破這些限制。當「特登」無限期延續「臨登」及「未登」,行政院已然放縱破壞,立法院甚至毫無設防。
「中小企業這些打不死的蟑螂本身就是最弱勢的一群!」農地違章工廠合法已成為共識,林岱樺進一步提議刪除不得變更事業主體、負責人與合夥人及轉供他人設廠等四項限制,意即未取得合法就可以有條件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