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台灣第二次民主,「積極民主 」

2016-06-16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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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主席前往「2016年民主進步黨新北市黨部黨職改選」投開票所投票.由現任新北市黨部主委羅致政陪同.(陳明仁攝)

蔡英文主席前往「2016年民主進步黨新北市黨部黨職改選」投開票所投票.由現任新北市黨部主委羅致政陪同.(陳明仁攝)

“…and that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 shall not perish from the earth.”- Abraham Lincoln, November 19, 1863

5月20日蔡英文領導的政府開始執政,但是過去24年的選舉和政黨輪替給台灣人民帶來什麼好處呢?這麼多年的「民選」政府,大家看到的是人民的生活越來越困難;貧富不均;房價高漲而住屋難;健保費負擔重;勞保、軍公教退休金破產;年輕人就業困難、成家不易、薪支低;所得稅不公平;大學學費貴。經過了這麼多次的選舉和政黨輪替,這些問題不但沒有見到解決,而且越來越悪化。但是政客拿人民的錢、坐轎車、住豪宅,每天不見他們解決人民生活的問題,只會推卸責任、互相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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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國際上的兩個民主國家,巴西前總統da Silva(石油公司Petrobras,執政黨Workers’ Party)和馬來西亞現任總理Najib Razak(國家基金1Malaysia Development Bhd., or 1MDB,執政黨United Malays National Organization, or UMNO)被提起公訢或追查。這裡面牽扯到貪污、用國家的錢來競選都超過百億美金。因此所謂的「民主政冶」、「兩黨輪流執政」,如果沒有健全的制度和人民的參與,是不能為人民服務的。

民主政冶是責任(Accountability)和公開透明(Transparency)

民主政冶是責任制,不但執政者有責任,選民也有責任。好像父母把房子交給小孩開party(想想過去24年讓國民黨和民進黨執政真得很像這樣!),結果小孩和狐群狗黨狂歡完後,房子全部都搗爛了。父母不但有責任,還要收拾爛攤子。民主政冶第二個原則是公開透明、說實話。其實講簡單點就是人民有權知道(people have the right to know)。國家是人民的,為什麼人民不能知道?

黎巴嫩民主政治,一路艱辛。(美聯社)
黎巴嫩民主政治,一路艱辛。(美聯社)

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國安基金。拿了人民5仟億的血汗錢去炒台股,買、賣了什麼?為什麼要買、賣這些股票?誰做這些決定?誰來監督人民的血汗錢不會被用來圖利財團世家?很抱歉,這是國家機密!還是說這是當選為執政者的「好處」,也是將來再選舉時競選經費的來源?台灣的選民縱容這些政客(開party?)有沒有責任?

因此今天我要在台灣開始一個新的民主運動,它叫做積極民主 (Activist Democracy or AD), 希望每一位台灣的人民都來參加這個運動,成為積極民主人 (Activist Democracy Participant or ADP) 。「積極民主」運動的目地是要把主導台灣的前途和民生政策的權力拿回人民的手中。人民「要求」政府來解決重要的民生問題,不能讓這些政黨和政客把台灣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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