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百年來,建築物越來越高聳,有限的土地在容納更多人的同時,卻不用逼迫這些人擠在如棺材般大小的房間裡,就像東京遠近馳名的膠囊旅館一樣。不過,直到十九世紀為止,往上發展的速度相當溫和,頂多是用四層到六層樓的建築取代兩層的矮房子。這段時期,高度主要受限於建築成本,以及人類對攀爬樓梯的忍受度。教堂的尖塔與鐘樓可以蓋得高聳入雲,因為它們的內部空間非常狹小,而且只有極少數人才需要攀爬上去,例如敲鐘人。高層建築在十九世紀之所以能夠出現,主要是因為美國發明家解決了這兩項難題,可以不需要加厚底層的支撐牆,又可以讓人員安全往返各個樓層。
艾利沙.歐提斯(Elisha Otis)並未發明電梯;據說是兩千兩百年前阿基米德(Archimedes)在西西里島建造了第一座電梯。路易十五在凡爾賽擁有一座個人電梯,用來與情婦私會。不過,電梯要成為大眾運輸工具,除了需要動力來源,也需要安全。馬修·博爾頓(Matthew Boulton)與詹姆士·瓦特(James Watt)提供早期蒸汽引擎做為工業電梯的動力,在此之前要不是以繩索拉動,就是以水力推動。隨著引擎的改良,電梯的速度與動力也跟著改善,可以從礦坑裡運出大量的煤,或從船艙裡運出大量的穀物。
但是人類還是很害怕搭乘電梯前往比較高的樓層,因為電梯很容易損壞,也許會讓他們從高處摔落到地面。而這項問題在歐提斯手中獲得解決,他是紐約州雍克斯(Yonkers)鋸木廠的銲接工人。歐提斯製造的安全煞車不僅可以裝設在電梯設備裡,也可以安裝於火車上。一八五三年,他帶著這項發明參加在紐約舉辦的世界博覽會。他讓自己站在平臺上,平臺由繩索拉著,接著有人戲劇性地拿斧頭砍斷繩索。平臺略為往下掉,但由於裝設了安全煞車的關係,平臺很快就停了下來。歐提斯的電梯馬上引起轟動,而他的公司也成為電梯的世界領導品牌。
一八八五年,威廉·勒·巴隆·詹尼(William Le Baron Jenney)於芝加哥建造了高一百三十八英尺的家庭保險大樓(Home Insurance Building),這棟大樓通常被認為是第一座真正的摩天大樓,但詹尼是否真是摩天大樓的首創者,建築界對此仍存在激辯。這場辯論反映出摩天大樓的發展就像城市絕大多數的特質一樣,並不是在社會真空中發生,亦非一蹴可幾。詹尼的「第一座摩天大樓」不完全是鋼骨建築。它只有兩面鋼筋防火牆。兩年之前,丹尼爾.伯爾南姆(Daniel Burnham)與約翰.魯特(John Root)也在芝加哥完成了蒙托克大樓(Montauk Building),這棟大樓也使用了鋼筋。工業建築,如紐約的麥克庫洛彈丸製造塔(McCullough Shot Tower)與巴黎附近的聖圖安碼頭倉庫(St. Ouen Docks Warehouse),在數十年前就已使用了鋼骨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