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人歡呼聲響徹立院!立院表決確認同志524可「登記結婚」 台灣守住「亞洲第一」

2019-05-17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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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審查同婚專法,許多挺同婚的民眾也在立法院外等待。(陳品佑攝)

立法院審查同婚專法,許多挺同婚的民眾也在立法院外等待。(陳品佑攝)

同志確定524可以「結婚」!今(17)日立院進行同婚法案最終表決,平權團體動員4萬群眾聚集青島東路向立委喊話,盼立委支持唯一符合釋字748精神之政院版草案,而下午1時4分,明載同性伴侶可「結婚」登記之第4條以66人贊成、27人反對通過,場外暴雨中頓時響起群眾歡呼聲、長期進行國會遊說工作之婚姻平權大平台副總召鄧筑媛更是感動淚灑現場,「我要結婚,不要結合」頓時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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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日表決過程,國民黨籍立委孔文吉、賴士葆、沈智慧、親民黨籍立委周陳秀霞、李鴻鈞等踩反同婚立場,再三重申應尊重公投765萬票民意,而場外平權團體表示反同婚立委策略係欲採冗長發言拖延表決時間,群眾痛批反同婚立委「跳針」,更對反同婚立委「外面大家淋雨很辛苦」一語不滿,高呼立委應盡速通過表決。

儘管如此,在民進黨團優勢人數表決,部份國民黨籍立委陳宜民、許淑華、李彥秀、蔣萬安、許毓仁也對民進黨修正版條文投下同意票的情況下,同婚法案逐條表決通過,場外一次次響起歡呼聲,而在第4條「同性可登記結婚」表決通過瞬間,場外氣氛瞬間到達最高潮,主持高呼:「我們可以結婚了!」

20190517-同婚專法三讀審查立院場外,挺同民眾於青島東路聲援。(陳品佑攝)
20190517-同婚專法三讀審查立院場外,挺同民眾於青島東路聲援。(陳品佑攝)

法案共有27條,尚待逐條表決通過,包括同志家長親權等,然而目前已確認同志可登記結婚,台灣確實保住「亞洲第一」同婚合法化國家地位。對於第4條表決結果,伴侶盟也快速發佈新聞稿,全文如下:
針對今天立院表決同婚專法,最關鍵的第四條明定同性二人有權結婚登記,確認了本法為同婚專法,而非其他非婚姻的法律關係。此條文在跨黨派的支持下高票通過,確保了立法院完成大法官誡命,5月24日同性別二人將可以順利登記結婚。台灣確定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法制化的國家,成功邁向歷史新頁!伴侶盟感謝執政黨在艱困的局勢下,堅定捍衛釋憲成果,還給同性結婚自由,我們也感謝時代力量與部分投下同意票的國民黨籍立委,讓我們看到同志議題在台灣進入跨黨派支持且更為成熟的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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