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區塊鏈與互聯網的蒙昧時期,特別在私募股權投資與槓桿收購的領域,夾層金融(mezzanine finance)曾經是很引人注目的金融創新,甚至還運用到新創投資的領域。若把企業資本結構看成蓋房子,股權是底層,債權是頂層。顧名思義,夾層資本是夾在股與債之間,彷彿是連接一棟建築中兩層不同樓面的廊梯,可進可退,回報比債高,風險比股低,在合約設計上又能享有許多彈性,確實有其誘人之處。
以下圖為例,槓桿收購投資人通常會在欲收購的目標企業上方搭建上、中、下三層的控股公司。投資人、經營團隊會持有上層控股公司(TopCo)的股權,百分之百持有中層(MidCo)與下層控股公司(BondCo, NewCo)的股權,下層公司再持有目標企業(Target)的股權。此設計允許上層公司以中層公司的股權與資產充當擔保品,向提供收購融資的商業銀行或投資銀行借錢。實務上,目標企業一般不會提供十足擔保品,國際慣例是根據其營收規模與現金流量評估放款額度。由於槓桿收購的特殊性,必須要在結構上針對目標企業控股公司的股權、資產與現金設定限制借款人與投資人行動自由的各種特約條件,例如在未清償完收購融資前不得對股東發放股利、出售資產所得優先清償債權人、營收與現金流不得低於某個約定的水平,經營團隊高層不得無故變動否則視同違約等等。當放款機構是高槓桿操作的投資銀行或是有吸收存款的商業銀行時,因應風險控管要求,一般會將這筆債權放得愈靠近實際營運的子公司愈好,且在受清償時佔第一順位。當這些避險為主、獲利為輔的銀行已經用盡其曝險額度時,若目標企業收購槓桿仍不夠高,例如投資人自備款僅佔總收購金額的三成時,資金缺口就必須用其他形式的債權來支付。這就是次順位債、高收益(垃圾)債券或夾層資本派上用場的時候。
有擔保與優先受清償的銀行債權會以Target與收購主體NewCo為借款人,並會要求這些借款主體提供資產與股權押給債權銀行。因為這些實體最靠近有營收的資產,若目標企業出問題,整個結構垮倒清算時,債權人會儘速針對這些資產強致執行,主張權利。再上一層的BondCo是用來發高收益債券,通常無擔保品,NewCo依慣例可在書面上承諾會對BondCo的信用提供必要支持,但實務上初級市場的債券投資人不會把這類拘束力有限的條款看得太重(會在意結構條款的債券投資人通常是特殊資產投資人)。如果結構上需要由MidCo融資,通常是為了向特定大股東借錢,但又不想改變TopCo的股權結構,為了保障受清償順位在前的其他債權人,以及避免特定人利用債優於股的地位變相從下層公司中吸錢,這筆新債的債權人通常會言明不主張某些權利,讓自己的地位幾乎等同於普通股股東。若收購案仍有融資需求,夾層融資通常會放在TopCo。整個結構中不同的法律關係另外還需要一系列的債權人多邊協議(intercreditors agreement)來約束不同地位的債權人,以確保在債權債務關係尚未了結前,所有利益攸關者如何互動與解決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