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來說這些「內容」(文化)運用的不同的「管理方式」、「策略」、「媒介」(科技)來推行整個韓流的興盛,這帶來許多更深刻的意涵,它更像是南韓國家的文化「品牌」,並讓更多人願意去了解,並帶來學習韓語、到韓國觀光的人數逐漸增加等效應。
這些討論當然值得回過頭思考台灣的情況,第一,對筆者而言,像是觀光或語言學習,這些都是「後來形成的」,它在表面上具有很高的「經濟價值與貢獻」,但這些都是在整個文化慢慢形成後所帶來的效益,只是當我們在談台灣的文化價值時,卻時常將這些資本價值擺在第一位,像是「觀光效益」有多少或能夠促成多少「消費」等。
第二,即便有許多的討論圍繞在培養人才的「剝削」問題,但我認為那些人才培養的「系統」與「效率」仍然是值得借鏡的,更根本來說,如何能有「健康的」教育與價值觀作為學習的基礎,進而發揮對社會的正面性,永遠都是最重要的,一位藝人的實力培養,以訓練的過程來說是3-8年,我們仍可以在產業端上是否塑造了「明星夢」這種虛假意識與不公平性做理性討論,但不可抹滅的仍是那些「發掘」過程與「實力」的培養機制,只要投入的人才與資方之間能有公平與合理的養成條款,加上教育機制的輔導,訓練獨立思考的個體,或許借鏡藝人培養的方法仍是可以作為解套台灣「免洗藝人」的現象。
第三,產業的跨領域與上下游發展,台灣過去在硬體設施上創造經濟奇蹟,在軟體上也有很好的工程人才,當韓流文化能為三星等企業創造雙贏的契機時,是否HTC再推行Vive時能夠「搭載」更多原創的娛樂文化內容,不論是動畫、遊戲、音樂或演藝的內容,當ASUS/ACER仍關注於電腦、手機或平板市場的時候,是否能更投資於更多元的媒介表演型態與美學展演,比方說「演唱會」、「棚內」或戶外演出的硬體設施,這讓我想到2013年周杰倫演唱會透過科技的方式跨時空的與鄧麗君合唱歌曲的情節,這對科技的發展上來說,或許僅是動畫、聲音的工程技術,但是對於「文化科技」的發展來說,卻是無限發展的可能性中,所呈現的「其中」一種。
最後想談的一點是,台灣在地理上融合了多元族群與中華文化,但是以流行音樂來說,或許在某種程度上只將「國語」奉為指標,當韓國偶像團體積極的尋找東南亞、歐美的韓裔人才,華人早已遍布全球族群並以音樂作為共同體的象徵,加上越南、泰國等移民與移工,這些民族的融合並非僅能以「廉價勞力」來做為現象的標籤,它在文化上其實呈現了許多重要可能,當韓國經紀公司積極的尋找向是泰國的Nichkhun(韓國團體2PM的一員,泰中混血)為培養人才、以越南作為潛在的市場時,我們是否仍在潛意識中將他們區別你我,並賦予較低的文化位階,甚至停留在「弱勢族群抗爭」的意象階段?
時逢「流行音樂中心」在北部仍在興建當中,在台灣確實仍存有許多的可能性,事實上,過去的榮耀仍促使著許多人還在努力耕耘中,一些過去知名的娛樂製作人、製作公司像是F.I.R樂手阿沁主導打造TPI練習生公司、製作人詹仁雄與遊戲橘子公司持續發展影音內容,而老牌三立電視台仍以創造「華流」為公司的宗旨。
文化科技一詞,帶來的是方法上的可能性,在縱向上,其企圖將最原始的文化精神到企劃、製作、行銷與全球化脈絡進行結合,橫向上,思索著如何創造更多媒介、科技展演或者產業的可能結合,以詞面的意義來說,文化上的多元精神仍是創意的根柢,而科技技術上,則彰顯了策略、操作與管理上的型態,值得在台灣的娛樂文化工作者進行反思。
*作者就讀於中正電傳所,熱愛流行文化,偶爾算算微積分